砍人被反杀男子黑历史:捅过人却还有见义勇为?

“昆山男子持刀砍人遭反杀”事件今天又有进展:

被砍致死男子刘海龙被曝此前曾有多次案底,刑期累计已超过 10 年。同时,刘海龙还曾因举报贩毒获见义勇为荣誉证书。

据红星新闻,刘某某原名刘某龙,浑身多处纹身,其生前几段娱乐视频也被网友传播,有多名当地网友称,刘某某自称“龙哥”。一位与刘某某相识多年的纹身店老板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平时一喝多酒之后,就像发疯的牛一样。”

对此,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9 日出面回应,称“省、市基金会奖励条款未有明确犯罪前科人员不能申报见义勇为”,但会对刘海龙的见义勇为“进行复审”。

宝马纹身哥砍人,刀脱手被人捡起反杀

法制晚报消息称,8 月 27 日晚 21 时许,昆山市震川路发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根据网上流传的视频,一辆白色宝马车驶入非机动车道,与正常骑行的电动车发生争执,宝马车后座一男子下车与骑车人发生口角,尽管有女伴相劝,但两人仍旧发生推搡。

此时,宝马车司机从车上下来,对骑车人拳打脚踢,后又返回车内拿出一把长刀,砍向骑车人。骑车人虽然连连躲避,但仍被砍中。过程中,宝马车司机长刀脱手落地,骑车人捡起长刀,反过来砍向宝马司机。

随后宝马司机向后方撤离,骑车人追身连砍数刀。

昆山警方于次日(28 日)下午 6 点半发布通告,事发第一时间已派警力赶往现场处置,将伤者送医救治,并证实宝马司机“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而骑车人“于某某没有生命危险”。

目前,该案被定性为一起刑事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交汇点新闻 29 日透露,嫌疑人于某某已被警方控制。

死者是监狱常客

新京报记者 29 日从昆山市人民法院获悉,死者刘某某全名刘海龙,此前的确有多次案底。观察者网查阅昆山市人民法院公开资料,将其前科列举如下:

2001 年 7 月,刘海龙因犯盗窃罪,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4 年 6 个月;

2006 年 9 月 7 日,刘海龙因打架被昆山市公安局处行政拘留 5 日;

2007 年 3 月,刘海龙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 9 个月;

2009 年 5 月 11 日,刘海龙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 3 年,并于 2011 年 3 月 24 日获释;

2013 年 1 月,刘海龙因殴斗用折叠刀将人捅出胸腔积液;

2013 年 6 月 3 日,刘海龙因斗殴将人打成粉碎性鼻骨骨折;同年 7 月 19 日,刘海龙因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判 2 年 2 个月有期徒刑。

新京报援引知情人士,在此基础上补充:“刘海龙于 2014 年 5 月 13 日,还因涉嫌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 年 3 个月。”

也就是说,刘海龙自 2001 年至 2014 年间至少 5 次被捕,刑期累计已超过 10 年。

贩毒被抓后配合警方,刘海龙曾获见义勇为奖

“砍人事件”引起热议,有网民在微博上晒出死者刘某某生前照片、视频,暗示其“黑帮老大”身份 ——警方目前对此未予证实,并提醒外界不要散布未经证实的消息。

同时也有传言称刘某某是快手上活跃的网红团体“天安社”成员。对此,“天安社”已于 29 日出面反驳。

随后,又有网民曝料称刘海龙曾于今年 3 月获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颁发证书。

对此,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9 日中午证实:警方通报中的刘某某就是网友发贴中的见义勇为荣誉证书获奖者刘海龙。

根据该机构的情况说明:2018 年 3 月 5 日,昆山市陆家派出所接群众刘海龙、张某某举报有人在昆山贩卖毒品。

掌握这一情况后,陆家派出所民警会同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展开侦查,为成功抓获贩毒嫌疑人,刘海龙积极配合警方行动,一举将贩毒嫌疑人甄某抓获,后甄某被依法刑拘。

3 月 27 日,陆家派出所见义勇为工作站根据见义勇为相关表彰条例,结合刘海龙、张某某在破案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为其填报了昆山市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奖励审批表,由工作站站长审核签字,再递交给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审批。

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根据申报内容、经研究同意给予刘海龙、张某某颁发荣誉证书、各奖励 500 元现金。最后依照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发放奖励流程,由陆家工作站到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签领了奖金和证书,再由工作站发放给见义勇为人员。

发生“砍人事件”后,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表示会对刘海龙见义勇为行为“进行复审”。

对于刘海龙有犯罪前科这一情况,该机构表示,目前省、市基金会奖励条款里也都未有明确犯罪前科人员不能申报见义勇为,3 月份刘海龙为警方提供重要破案线索,协助抓获贩毒嫌疑人是事实,据此,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根据奖励程序给予刘海龙奖励。

对于 8 月 27 日被砍事件,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深表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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