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党报连发两文定调娱乐圈 暗批范冰冰范丞丞

范冰冰去向如今是个谜(图源:VCG)

“乐华七子”成员个个都是“小鲜肉”(图源:@范丞丞Adam0616)

北京时间9月11日,中共党报《人民日报》连发两文提到中国娱乐圈的不正风气,一个是“明星高片酬”,一个是娱乐圈“娘炮”现象。

据悉,这两方面的代表就是娱乐圈的热门人物范冰冰和弟弟范丞丞。

《人民日报》第23版中《限制畸高片酬的思考》一文指出,畸高片酬是行业问题的表征而不是根源,如果把市场中出现的结构性问题完全归因于演员,并不符合实际情况。

同时,文章也特别强调,明显超过正常范围、达到“天价片酬”层级的演员毕竟是少数。

这里的“少数演员”被指就是自6月份消失至今的范冰冰。

5月28日,崔永元在微博晒出几张合同照,并配文:你不用表演你是真烂!合同上面写着确认合作后甲方(剧组)将支付乙方(范冰冰)1,000万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0.1457美元)整(税后)而且范冰冰还要自带化妆师需要剧组支付8万元人民币的工资,以及乙方每日的膳食费1,500元人民币、化妆费30,000元人民币一次,服装费10,000元人民币一次都需要剧组承担。

5月29日,崔永元在放大招,表示范冰冰签了两份合同另外一份是5,000万人民币的大合同,也就是说加起来总共6,000万人民币,而最后范冰冰在剧组只演了4天,也就是说一天就可以赚1,500万人民币。

就这样范冰冰“阴阳合同”、偷税漏税一事被曝光,范冰冰到现在也没有露面。

8月11日,中国三家视频网站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联合六大影视制作公司正午阳光、华策影视、柠萌影业、慈文传媒、耀客传媒、新丽传媒联合发布“关于抑制不合理片酬,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联合声明”,称将共同扼制行业乱象。

声明中指出,共同抵制艺人“天价”片酬现象,其中单个演员的单集片酬(含税)不得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总片酬(含税)最高不得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共同抵制偷逃税、“阴阳合同”等违法行为,将协同建立黑名单机制。

《人民日报》第13版中《让年轻人都阳光向上》一文再次聚焦中国当下热议的“娘炮”问题,虽然文章没有点出这个词,但满篇都是要求青年男子做“真正男子汉”。

文章也指出,阳刚之气、担当精神,体现于内在的修养、精神的境界。一个理性、成熟、宽容的社会,在包容多元审美的同时,若要关注男性气质的构建,更应倡导发扬内在的勇气、坚强和担当等诸多品质。

范冰冰弟弟范丞丞自出道以来就被帖上“小鲜肉”“颜值高”而频上热搜,尤其所在的“乐华七子”更被指成为“娘炮”的集结地。

范丞丞也因姐姐范冰冰事件受到牵连,每每爆出“哭泣”的照片和视频。

如今,中共党报两篇文章都涉及范冰冰和范丞丞,可见,范冰冰的确出了“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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