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货店因“最”字宣传语被罚10万

杭州市方林富炒货店曾被举报,因为“最好”“最优”“最香”“最特色”的宣传用语被判处10万元罚款,引起社会关注。

9月14日,二审结果出炉,法院维持原判,连店里的客人也在讨论案子,“罚10万是不是太多了?你们这次打官司,反而是名气大了,就当是打广告嘛。”

打了三年官司,听到判决结果的老板娘有些失落:“不管是老的,小的,不学就被淘汰了,真的。”老板娘感叹说。

对老方一家人而言,现在最熟悉的,莫不过是《广告法》了。

图为杭州市方林富炒货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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