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东事件的阴谋论:学生美人做局“英雄”折腰

中国大陆电子商务巨头、京东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刘强东近日因涉嫌在美国明尼苏达州进行不当性行为被捕一事,引发中西方媒体和舆论的狂欢,背后的各种阴谋论调也被津津乐道。

刘强东目前正处于“释放等待控告”状态,这意味着,警方目前还没有确定他们掌握的事实有没有构成指控。但关于刘强东遭遇“仙人跳”以及背后的商业纠纷之间的关系等,看起来已成为“桃色敲诈”的完整链条。

有网友发帖表示,中国大陆有一帮的团伙,雇佣很多女大学生,然后进行包装,主要在境外“钓大鱼”。一旦有名人上钩,这些团伙便指示女生制造机会,然后指控名人。根据披露,对女大学生的初期包装费差不多高达50万美元,因此钓到名人后,要加至少在1,000万美元,不给便对名人进行曝光。


刘强东涉嫌性侵引爆舆论,“奶茶妹妹”被戏谑为变“抹茶妹妹”(图源:VCG)

而关于刘强东为何陷入“仙人跳”,舆论主要指向两方面的原因:男性的猎艳心理和刘强东拥有的巨额财富;刘强东作为京东首席执行官背后京东的控制权之争。有分析指出,京东上市后,风波不断,而刘强东是比较任性的人,比如圈美国的钱在中国到处投资,资本各方逐渐心怀不满。于是设计了这样一个“仙人跳”,可以能败坏刘强东的威信和名声,间接逼迫刘强东出局董事会交出上市公司控制权,从而实现一箭双雕的目的。

这种手法其实由来已久,古今中外未有例外。中国在宋朝时就有这种敲诈手法,人称美人局。“仙人跳”的名称出现于清朝,当时在苏州、上海一带颇为流行。由于此方法诡幻机诈,受害人被骗后大部分会感到莫名其妙,连仙人都难逃被拐的命运,掉到陷阱也跳脱不出来,所以称之为仙人跳。

明朝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的一段描述,则将“仙人跳”描述得活灵活现。“做自己妻子不着,装成圈套,引诱良家子弟”,一等成就好事,就率领光棍打将进来,“诈他一个小富贵”。明朝将此称为“扎火囤”,也就是俗称的“仙人跳”或桃色敲诈。

在港澳,又将“仙人跳”称为“捉黄脚鸡”。现在仍然流行于台海两岸,欧美国家则最迟于十九世纪初期出现,尤其盛行于十九至二十世纪初期,也就是当地社会对通奸反响最大的时期,现在则多是针对知名、有权力、财富、地位的人士(如政治人物、艺人、运动员、士绅、富豪等)或神职人员;各地观光区也有专门针对游客的桃色敲诈。这写都是比较容易下手的目标,如果关于刘强东此次涉嫌性侵背后的阴谋属实,则就如上述所说,选取有财富地位的人士为目标。

之所以,“仙人跳”能够在中午都能成为屡试不第的手法,究其原因,则是由于东方及西方主流价值观均把性交易(包括嫖妓和卖淫)、一夜情视为不道德或羞耻的行为(尤其是已婚或已有恋人者),而性交易部分国家或地区是违法的,部分人亦把与相识不久的人(不论是否有爱情)发生性行为视为随便、滥交的行为。几乎无一例外的,受害人会害怕事件被传开。

也是基于此,关于刘强东被“仙人跳”的传闻,甚至出现中国与境外两个不同版本。上文提到的中国专门的团体是其一,此外,也有另一种声音表示,刘强东遭遇的纯粹是国际仙人跳团队,专门针对高端有钱人。刘强东树大招风,选择刘强东进行这种仙人跳,最终只能花钱消灾并认栽,犯罪团伙也是见钱就收。

这种犯罪手法就是抓住受害人怕事的心态:名人怕影响声誉,若丑闻传出去,可能原有的权力、地位、财富等会不保;又或者游客对当地法律不熟悉而感到恐惧且急于回国。

台湾知名艺人罗志祥前些年就在电视节目表示,自己发自内心想交朋友,却惨痛被“仙人跳”;还有香港歌手郭富城当年轰动的“澳洲桃色事件”,郭富城曾扬言会为了歌迷保持处男之身,但是在澳洲时搭上一位女歌迷,约她去房间“谈心”,该女子的男友将过程偷拍下来,偷拍录像被公开后,还是引起轩然大波,郭富城的演艺生涯也差点因此而终结。

近些年,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花样翻新的“仙人跳”也不断进入公众视野,利用即时通讯软件寻找猎物,随后被引诱以网络摄影机进行网交,或于视讯摄影机前脱衣聊天“裸聊”,并以此勒索,受害人也不止是男性,开始拓展为女性、未成年人士和儿童等。

“仙人跳”,或者说桃色敲诈,利用了人性中的幽暗之地;历来虽然各种教训不断,但从未消亡,未来似乎也不会。此刻,在舆论风口的刘强东,遭遇此“劫”,如果因为京东的资本控制问题而被“仙人跳”,也不无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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