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别人店面做生意,租期到了却赖着不走,新房东寻求法律帮助,法院宣判后,租客仍然拒不履行。面对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租客甚至撒泼耍赖“大闹法院”。拿这样的租客怎么办才好呢?近日,成都都江堰法院依法对租客的百货店进行了强制腾退,并从银行账户划走所欠房租,还依法拘留了闹事的两人。
2017年6月,李某某将自己的一间商业房屋通过中介出售给了他人,并办理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该房屋在出售时,仍有半年租约未到期。李某某将这一情况如实告知给了买方,并且将剩余期间的房租也转交给了他们。至此,该房屋的买卖已经完成,但是在实际的房屋交接过程中,却突生变故。
原来,当时租用该房屋的是一对夫妻,他们经营了一家百货店。当买方购得该房屋且原租约到期后,曾与夫妻两人协商继续租赁相关事宜,但是双方却没有谈妥。最终,买方将夫妻两人告上了法院。
都江堰法院经审理,判决夫妻两人30日内腾退房屋,并且需要按照每月1666.67元的标准,向新的房东交纳至判决生效时止的房租。若未履行,还需加倍支付债务利息。
判决生效后,租房的夫妻两人既不搬走也不交租。新房东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都江堰法院也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在夫妻经营的百货店外张贴了腾退公告。考虑到夫妻两人年龄较大,且店内货物较多,在法院组织下,双方协商腾退期可以宽限2个月。然而,2个月时间转眼过去了,夫妻两人还在租屋中赖着不走。
都江堰法院依法进行了强制腾退,并责令夫妻两人将剩余2万元房租付清,两人对此置之不理,法院又依法对其账户进行了强制扣划。没想到,两人却因此“大闹法院”,不仅无理哄闹、滞留,甚至在地上打滚、耍赖。工作人员劝阻无果,法院依法对两人采取强制拘留15日措施。
经过看守所里几日的“面壁思过”,他们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写下检讨书表示忏悔,并保证会履行所有的法律义务。法院也依法提前解除了对他们的司法拘留,案件现已执结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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