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汇款不翼而飞,到底是谁的锅?
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自从中国“个人每年5万美元跨境汇款”的政策开始实行,各种灰色汇款开始猖獗。什么通过海内外地下钱庄,利用多个账户“蚂蚁搬家”,通过人海战术多次往返国内外夹带现金……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做不到。
这种投机取消的地下交易,看似方便,但也危险。正因为缺乏监管,让不少人的钱在“周转”途中,不翼而飞。
持有新加坡PR(永久居民)身份的中国富豪卢女士想把钱通过银行和汇款公司转入新加坡使用。第一笔的300万美元顺顺利利到账她在新加坡的私人银行户头,第二笔300万美元,却无声无息地人间蒸发了。
她将三名新加坡中间人告上法庭,申请冻结三人的资产。三名被告却说,这样大额转账,违反中国法律也违反新加坡法律,我们要向终审法院上诉!
投机取巧的汇款
相对于更多灰色转钱方式,卢女士一开始使用的是“中庸稳妥”的方法。
她最初是直接找的自己开户的银行,想要把300万美元(约2023万人民币)转账到她在新加坡的法国巴黎银行(BNP Paribas)私人财富户头。
银行无法执行交易,将她介绍给瑞士私人银行EFG职员林某,说他有办法。
林某果然有能耐,很快他通过印度尼西亚汇款公司PT Niaga Lestari的服务,成功协助卢女士把第一笔300万美元转到瑞士信贷(Credit Suisse)银行。
第一笔汇款,顺利达成。
巨款不翼而飞
卢女士一看,原来大额从中国汇款还有这种省时省力的方法,随即决定接着来。
卢女士着急要把第二笔300万美元转到法国巴黎银行。林某这里却出了”小麻烦“。他跟卢女士说,上次使用的印尼汇款公司“没准备好第二次的汇款”,这条路走不通啦!
此路不通还有其他的路。卢女士因为第一次汇款的事情,对林某很是信任。于是很快,她把第二笔2000多万人民币分散汇给了林某给她的四个中国的银行户头。
四个户头中,一个属于林某的前同事林某某,两个属于洪某,另一个属于一个叫康某的中国男子。
去年10月18日,钱如期汇达。洪某的两个户头一共收到1397万5000人民币(约280万余新元),林某某收到700万人民币(约140万余新元),康某户头则有10万人民币(约2万新元),总计422万新元。
据说,这笔钱最终流向了一名叫“艾伦”(Allan)的中国非法汇款商。这个艾伦,也是洪某和林某某的联络人。他们打算通过艾伦,把钱给弄到新加坡。
谁知,人民币汇出去了,却没有如期出现在卢女士的法国巴黎银行户头上。这笔巨款,不翼而飞了。
神秘的”艾伦“和康铁铁
卢女士一看钱老不到账,赶紧去找林某和林某某。而这两位表示,不关我们事啊,我们就只是个中转而已。
等了半个多月,卢女士始终没有拿到钱,也等不到解决方案,又怕这几个人合伙把钱弄走了,直接把牵涉在内的三名新加坡人告上了高庭,理由是他们误导和欺诈她。
事情一共涉及五个人,介绍人林某,林某给的汇款户头持有人洪某、林某某、康某,汇款商艾伦。前三个找得到人,后面俩竟然神秘到谁都不知道具体情况……
洪某和林某某承认,他们确实提供了户头供卢女士转账使用。但康某是谁?他们不知道。
而案件的重要人物“汇款商艾伦”,竟然也十分神秘。按理说,这大笔钱都要汇到艾伦那里,这几位中间人至少得清楚他的来历和操作。
然而,别说身份、长相、住址了,连电话都没有,只有艾伦的微信联络方式。
林某说,我只是介绍了林某某给卢女士转账而已。
林某某说,钱都汇给艾伦了。至于证据,只有一个汇款单,以及删掉了大部分聊天信息的微信交流。而这个汇款单,只能证明林某某和洪某给艾伦汇了198万美元。
作为银行的现任职员和前职员,对汇出巨款的对象却知之甚少,法官表示不可思议。“他们并不是完全不知道如何汇款的一般人,300万美元这么大一笔钱,他们却只知道艾伦的微信号,让我感到十分吃惊!”
层层盘剥
即使其他的钱都汇给了艾伦,并且随着这个“谁也不熟悉”的艾伦消失了。实际上,通过中转,林某、林某某和洪某也是赚了卢女士不少的。
还没有删除的微信信息证明,这里面有两次加价。
艾伦给林某某和洪某的利率是1美元兑6.97人民币,林某某和洪某转给林某就变成了1美元兑6.99人民币,而林某给卢女士的利率是1美元兑7.025。
也就是说,通过第二次汇款,仅仅林某收到的利润,都有10万美元。
随着资产被冻结,并被法庭勒令讲出钱到底去哪里了,林某三人似乎都有些着急。
他们指责新加坡高庭不应协助女富豪的资产冻结令申请,因为根据中国跨境汇款的政策,300万美元的转账算非法,也违反新加坡的公共政策。
不过高庭法官朱汉德认为,没有足够证据显示有违规事件。
但是,新加坡的法庭是公证的,朱汉德法官也表示,三个答辩人大可在审讯中以这个作为辩护理由之一。“三名答辩人没完全坦诚相告,让他们拼贴式地打这起官司是不公平的。我下令任何质询起诉人是否违法,以及如果她真的违法,是否影响她的索偿的事宜,必须等待审讯时聆听。”
到底这不翼而飞的钱去了哪里,每个人都要负什么样的责任。相信审理后,新加坡法庭会给予公证的裁决。
防诈骗,不要有投机心理
既然选择投机,那就要担起可能会付出的代价。谁都如此。
事实上,这些年类似案件层出不穷。近年来,下面最令人震惊的两个案例,不仅诈骗数额惊人,诈骗人数也是数以百计。
2017年爆出中国女商人潘家颖诈骗案。自2012开始,潘家颖冒充新加坡淡马锡控股高层,在新中两国之间流窜诈骗。短短4年间,仅在新加坡就诈骗了超过1亿多新元;在中国,潘家颖诈骗金额高达15亿人民币!!
2015年,在新加坡经营“地下钱庄”的中国女子(新加坡永久居民)李霞失踪,疑卷走在本地工作的中国人高达4000多万新元(约合1.84亿人民币)的汇款。她在过去几年一直以高于市场大约0.5的汇率为在新加坡工作的中国人汇款到中国。
最后,一个防诈骗小贴士供参考:
哪些是诈骗
收到的邮件来自可疑的电邮地址
一笔交易感觉太好了,像是天上掉馅饼
不通过努力就能获得不义之财
对方没有办法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
哪些千万不要去做
把钱汇给你不认识的人
把个人资料提供给陌生人
不确认对方身份的真实性就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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