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购房违法?华人网友看到这个,瑟瑟发抖…

这两天,一篇文章,突然刷屏起来:

真有不少网友瑟瑟发抖,来问老南,自己是不是犯法了?

看的老南,手捂菊花,笑而不语。

虽然老南之前写过不少文章,提示海外,尤其东南亚的,房产投资风险。

但实事求是的说,海外购房,和犯罪有个毛关系?

今天聊聊这事。

文中提到的司法解释,确有其事,来自于最高法和最高检。

看下司法解释全文,核心是针对“倒买倒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等,非法买卖外汇的犯罪行为。

说白了,就是打击地下钱庄等非法中介的。

而且明确,涉及金额500万人民币以上,或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就涉嫌犯罪。

但是,纵观全文,从头到尾,就没有一个“房”字。

到是这些自媒体,大言不惭的说:

这种神一样的逻辑,类似“醉酒驾驶撞人是犯罪,所以开车撞人也是犯罪”。

看到这里,你就应该清楚了,这些自媒体,不是无知,就是无耻。

如你持有自己公司海外上市的员工股,卖出后买房,怎么可能犯罪?又如你在海外获得的税后收入,直接买房,怎么可能犯罪?

但是,老南还是要提醒下,目前我国,外汇资本项下,是不开放的,境内汇出外汇,用于海外投资,的确是存在违规风险的,要承担行政责任的,但并非刑事责任。

毕竟,根据蒙达尔三角:货币政策独立性、资本自由流动与汇率稳定,这三个政策目标不可能同时达到。

用余永定老先生的话说:外汇管制放开,是中国金融改革的最后一步。

毕竟,金融稳定,关乎我们每一个人。

所以,你购汇时,就会看到这样的提示:

很明确,违规后,承担“行政处罚”。

而且外管局,也一直在对这样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此外,如果这笔钱,以后如果要回到国内,在结汇的时候,如何申报来源,也是个麻烦事。

所以,海外投资,不是脑子一热,而是要把很多问题,准备在前面,尤其是法律上的风险。

网络上,但凡看到任何让你瑟瑟发抖,或眼界大开的文章,一定要先打个问号,然后探底溯源下,看看是真是假。

别看个标题,就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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