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很多人都被一件事震惊到了。
5月14日,美国阿拉巴马州参议会通过堕胎禁令,禁止女性堕胎。而这条堕胎禁令堪称是全美史上“最严格”的。
禁令规定,禁止女性在孕期中任何阶段堕胎,即使是因为性侵或乱伦,或其它非自愿的性行为而意外怀孕也不能堕胎,唯一的例外是孕妇遭遇生命危险。
否则执行堕胎手术的医护人员,将被重罪论处,最高可判10-99年的监禁。
这个新闻一出,许多人都魔怔了,这是美国吗?这是2019年吗?这是2019年的美国吗???
“我整个上午都在阅读有关阿拉巴马州堕胎禁令的文章,试图表达这一切有多么可怕和疯狂,但现在我心中只剩下无助+愤怒以及深深的恐惧。”
“阿拉巴马的新闻绝对称得上恐怖,实施流产手术的医生所面临的刑期,竟然要比强奸犯的还要长!”
“你要跟一个不幸遭遇强奸的小女孩说,你必须把孩子生下来吗?那我们岂不是要回到解放前?”
这两天,一些明星也发表了反对的声音。
LadyGaga发文反对美国亚拉巴马州反堕胎法案,“禁止堕胎是一种无耻的行为,对医生进行这些手术的惩罚要比对大多数强奸犯更高?我为所有妇女和年轻女孩祈祷。“
而蕾哈娜直接挂出了通过法案的男议员,够刚!
不仅国外的网友震惊,国内的网友也讨论开了。
不过,这项法案是由25名阿拉巴马州的男性参议员投票通过的。但法案通过后,还需要州长在6天内签字同意,才可以生效。
原本大家还抱有一丝希望,毕竟民众反对的声音这么大,毕竟是民主自由的美利坚。
然而就在第二天,5月15日,阿拉巴马州州长Kay Ivey就已经签署同意了这项号称全美最严的反堕胎法案。
完全不听取民众的声音,不给人一点抱有幻想的余地……
她还在推特提到“今天,我签署了《阿拉巴马州人身保护法案》(也就是众所周知的反堕胎法案),这一法案是对阿拉巴马人坚定信念的有力证明,即每一个生命都是宝贵的,是上帝的神圣礼物!”
这也意味着,该法案最快将在6个月后正式生效。
你说这话问过被强奸怀孕的受害者同意了吗?????是不是不顾受害者的心情还得敲锣打鼓庆祝新生命的诞生???
当然,正式生效后如果大家不配合,反对声音过高,是不是也会像文莱同性恋死刑那样又反转取消了呢?
按照目前议员和州长的说辞与态度,还真的不好说。
有人说这法案的通过太荒唐了,它这是在跟1973年的《罗伊法案》作对啊。没错,他们就是在公然跟《罗伊法案》作对,并且还想能借此推翻它。
支持此项堕胎禁令的议员说,他们之前就想过,如果这条法案在下级法院被告,届时将上诉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并迫使最高法院重新思考1973年罗诉韦德案的核心见解。
而州长Ivey表示,“包括我自己在内的许多美国人都对1973年的《罗伊法案》有异议。现在是美国最高法院重新审视这一法律的时候了,他们认为这次的法案可能是为此提供最好的机会。”
他们知道即使这些州法案通过了,执行起来也会很困难,如果在法律层面遇到一些问题,也会被喊停,但他们就能借此上诉美最高法院了,这就是他们想要的...
一群男人决定了女人是否拥有生育和堕胎自由的权利,而同样身为女人的州长,竟然还同意了,实在讽刺。
“27名白人男性决定了阿拉巴马州的女性对自己的身体和生命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而100%的意外怀孕是由男性造成的。)”
这一切来的不是没有预兆。
早在2017年,特朗普就签署恢复了一项激进的 “全球禁令”——“墨西哥城政策”(MexicoCity Policy), 禁止联邦政府提供资金给支持堕胎的海外非政府组织(NGO)。特朗普本人,一直是反对堕胎的。
而在还没过半的2019年,美国已经有16个州通过了各种各样的反堕胎法案。
这个月初乔治亚州就通过了“心跳法案”,即限制医师不准在测得胎儿心跳之后堕胎。一般有胎心的时候,通常是怀孕6周,但这时许多女性还不知道自己怀孕...
有了胎心不能堕胎?被强奸了也不能堕胎?乱伦也不可以?你们想要怎么样?建议再出台配套法令,看上谁就去强奸谁无罪法,强奸后就要结婚法吧?
这条法案的通过之后,好莱坞女星Alyssa Milano在twitter上发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SexStrike运动。
呼吁广大女性朋友停止跟男同胞啪啪啪,以抗议反堕胎法案。
Milano的想法很简单,不要过性生活,不性交就不会怀孕,不怀孕就不会有堕胎的需要……单纯地想要以性罢工这种方式,抗议当前社会掀起的反堕胎法。
但是,这项运动有人支持也有人反对。
堕胎有罪?为什么美国人会对女性堕胎产生这么大的争议?堕胎权到底该掌握在谁手里?
就在前段时间,4月11日韩国宪法法院正式判定“堕胎罪”不符合宪法,相关法律将在明年年底前完成修改,否则将予以废除。
那天韩国女性走上街头,庆祝这努力了66年后胜利的结果。虽然这喜悦的背后,是过去很多女性的痛苦换来的。
女性自发走到大街上集会,高唱《再次重逢的世界》
难以想象,大洋彼岸的美国,却在重回历史,不仅如此,这世界上仍然有许多反对堕胎的声音越来越强烈。
绿色区域为“允许堕胎”的国家;黄色区域为“被限制堕胎”的国家;红色区域为“禁止堕胎”的国家
不仅在美国,世界范围内,关于堕胎,一直是一个争议不断的话题。堕胎,是一个两难的问题。
堕胎是耻辱?堕胎是有罪?堕胎罪,往往参杂着政治,宗教,种族以及性别之间的鸿沟等元素。
在韩国,最近几年新生儿的出生率持续下降,平均每名妇女生育不到一个孩子。官员因此鼓励生育,并威胁要严厉打击堕胎,用“舍小家重大义”的情怀来绑架子宫。
在禁止堕胎的萨尔瓦多,19岁少女被强暴产下死婴却被判30年监禁。而这一切都源于20年前基于“生命始于受孕,婴儿有出生权”而制定的宪法。
罗马尼亚自1966年起实施了禁止堕胎乃至禁止节育的政策,称“不生孩子就是背叛国家”,还设立了“月经警察”,对女性生理状况进行严格监控;
而在掺杂多种文化的美国,几十年来,有无数人想要推翻“罗诉韦德案”。宗教主义者和美国的保守派人士,认为堕胎等于谋杀胎儿。
这些反对堕胎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点,从对生命的敬重角度,阻止堕胎。但他们忘了,究竟要不要怀孕?或者怀了孕之后要不要把孩子生下来?这不应该是由女性自己做主的一件事情吗?
生育能力本是自然赐予女性的礼物,但“堕胎罪”却把它变成了绑架女性身体的帮凶。
那些不被祝福的孩子,出生后都怎么样了?
《纽约时报》曾报道,1991年12月,14岁的小女孩,惨遭强奸,而强奸犯是自己朋友的父亲。不久后,父母发现,女孩怀孕了。
才14岁的小女孩,根本没有办法承受强奸带来的身心伤害,更别说生下这个因强奸随之而来的“孩子”。
而正是因为禁止堕胎法令,她不能堕胎。父母决定带孩子去堕胎合法的伦敦做手术。但却被禁止出国。
事发后,深处事件中心饱受舆论的小女孩想尽各种方法自杀。她告诉妈妈,想跳楼、跳火车。
的确,通过非正常手段,终结一条还没成形的小生命,固然是残忍的。但促成这条生命的产生,还有其他的因素,但所有的后果,为什么总让女性来承担。
打着重视生命的旗号反对堕胎,那个被迫出生的婴儿所要面对的惨淡人生,又该由谁来为他买单?
禁止堕胎,是会变好还是会变得更差?
理想总是美好的,就如同颁布这些堕胎禁令的决定者所认为,禁止堕胎,就是对生命的尊重,女孩也会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不管受精过程是如何发生的,它的结果就是产生了一个孩子,我们认为这些未出生的孩子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如果过分强调强奸或乱伦引起的怀孕,法官将无法判断哪一种怀孕是受法律保护的,以及哪一种不是。”
又或者他们希望这些乱伦、强奸致孕的女性受害者在受到侵害之后学会寻求帮助。
但现实只会是:
1.催生大量非法堕胎
2.催生更多针对女性的犯罪
2010年,泰国曼谷一个寺庙的三个太平间内发现超过2000具包裹在塑胶袋里的婴儿尸体,全部来自非法地下堕胎。
在泰国,因为宗教的信仰,不允许他们终结任何一条小生命。但不被祝福的孩子,无能为力的母亲也只能选择结束它的生命。
如果堕胎不合法,当女性遭遇意外怀孕时,她们通常会奔赴别国或以其他不安全的方式来进行堕胎使堕胎非法化,并不能阻止堕胎的发生,只会让堕胎变得更不安全。
当然,推行堕胎禁令的人也不是想不到这点,会做的更绝。
比如,乔治亚州的《心跳法案》也规定了,即使女性不在本州,去乔治亚州之外没有堕胎禁令的地方堕胎,堕胎者本人和为堕胎提供帮助的人,也还是会被按照乔治亚州的法案起诉和定罪。
也就是说,你的子宫,我们要定了…
堕胎到底该合法还是禁止?
这个问题真的不好说,虽然堕胎同样对女性伤害很大,但她们应该拥有自己决定的权利,而不是被别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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