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指导意见已定 雄安有了时间表、路线图

北京时间24日晚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全文公布。这份文件为雄安建设标明时间表,划出路线图。

河北雄安新区一市民服务中心内,一辆行驶中的无人车。(图片来源:中新社)

首先,文件给雄安建设列出的三个阶段时间表。

到2022年:适应雄安新区定位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制度体系基本建立,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优质宽松的发展环境和活跃高效的创新氛围基本形成,对北京非首都功能和人口吸引力明显增强,改革开放作为雄安新区发展根本动力的作用得到显现。

到2035年: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各项举措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构建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疏解到新区的非首都功能得到进一步优化发展,“雄安质量”标准体系基本成熟并逐步推广,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凸显。

到本世纪中叶:雄安新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经济发展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基本完成,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改革开放经验和成果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广泛推广,形成较强国际影响力。

其次,中央发布的指导意见给雄安发展路线图划出重点任务,这其中诸如国企搬迁、住房政策等。

指导意见指出,支持在北京国有企业总部及分支机构向雄安新区转移,在疏解中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

住房政策方面,指导意见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职住平衡要求,推动雄安新区居民实现住有所居。针对多层次住房需求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个人产权住房以共有产权房为主。严禁大规模开发商业房地产,严控周边房价,严加防范炒地炒房投机行为。

此外,引导和支持在北京高校、有创新特色的中等职业学校等通过整体搬迁、办分校、联合办学等多种方式向雄安新区疏解转移,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在雄安新区办学,以新机制、新模式组建雄安大学。

支持在京医院通过整体搬迁、办分院、联合办医等多种方式向雄安新区疏解转移,允许在京医院在雄安新区设立法人机构。允许设立外商独资的医疗咨询机构,支持境外医师来雄安新区行医等舆论聚焦均被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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