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籍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走私毒品案2019年1月14日在中国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以走私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谢伦伯格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庭审现场 图片来源: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消息传来,加拿大主流媒体报道后面网友留言一边倒,《加国网友谈谢伦伯格死刑:中国展现残暴》一文介绍了留言情况。
再来看看中国新浪网的网友留言同样是一边倒:
51网友意见则明显两极:
网友星洲炒米:
你要是不关押孟女士,这小伙也顶多被押出出境回国。现在国内除了贪官外,所有人都讨厌憎恨加拿大, 根本原因是加拿大允许许多国人憎恨的贪官污吏隐居此地,加拿大能报复的唯一有效手段就是马上立法对所有贪污犯包括国外的进行财产没收充公,下一步立法后就可以大量没收中国贪官及子女在加拿大的房产, 特别调查一下温哥华多伦多就行,基本全在那旮,读过一篇报导透露仅是温哥华就涉及高达500亿美金的中国洗钱大多在房地产上。这样中国还不能说什么,加拿大帮助抓罪犯而自己获大利并用于充公弥补政府的大赤字并真正有钱给自己国的纳税人减税,这才叫聪明的‘加拿大’,拿就拿大的,别光拿难民变成‘加难大’。
网友泰国人妖:
好!反正加拿大没有死刑,帮助加拿大消灭犯罪!赞
网友胆小的星星:
上诉不加刑是基本法律原则,为了惩罚加拿大,中国的法律也是拼了,再次证明了中国确实是法制国家。
网友gzwind:
中国的"法制" 是领导手中的面团,想要捏成什么形状都可以。领导威武 。
网友Frozen-100:
这是目光短浅幼稚的加拿大老百姓学习共党体制和法制的好机会,dont mssing this good opportunity, next time it may be u
网友粗鲁多:
最起码我是高兴的。省的回来了土豆又多了一个爹,不知要浪费纳税人多少钱。反正只要是罪犯都是土豆要保护的对象。
网友仗义执言:
接着上诉,最后改死缓,完了保外就医,驱逐出境。
网友zhouhuihui:
干的好,在中国土地上就应该遵守中国法律。不过我估计最后的结果是加拿大放了华为的太女,中国放了加拿大的毒贩子。
网友Grassroots:
上诉不加刑是对被告人提出上诉的刑事案件,上诉审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的诉讼原则,旨在解除被告人的顾虑,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诉权,以利于案件的正确处理。为大多数国家普遍采用。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法院对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检察院抗诉和自诉人上诉的不受此限。日本、法国、德国规定,上诉不加刑只限于为被告人的利益上诉时;如果检察官、上诉人不是为被告人利益,上诉就可以加刑。
网友稀泥派老刘:
这个事情跟法律一点毛关系没有……想象就是邻村绑了地主家闺女,地主要枪毙以前为村长干活的瘪三。
网友小二毛子:
法院耍了点花招,即,法院没有做出加刑判决,而是发回重审。重审改判死刑,因此从程序上很难说违反了上诉不加刑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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