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星标收藏我,即可第一时间看好文
2018年10月23日晚,国家移民管理局发布关于取消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昨天国家移民管理局颁布的这个【东东】应该已经在出国移民圈子里传开了。身为移民家园网的小编,怎么说也算是在移民留学圈子里混迹多年了。朋友圈里的业内人士们,中介公司,移民客户等都转发。
然后我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
首先。这则通知出来后第一种声音是“中介取消资质啦,不能出国啦,留学移民行业完蛋啦。”然后吃瓜群众坐不住了。
想出国的一脸懵逼
“啊,不行了吗?探亲也不行吗?留学可以吗?出国也不行了吗?”
愤青们找到了发泄口
“国家惩治移民中介啦! 苍天啊 这些出国的人终于无路可退啦!”
最后就愈演愈烈,看了看知乎,豆瓣上关于这则消息的也是各种费解。
小编我实在坐不住了,还是来详细分析一下这个通知吧
先看标题
【取消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
注意!!!我们提取主干。
取消。。。
取消什么。。。
取消认定。
取消,因私出入境机构的。。。资格认定。
那么。资格认定是什么?
就是这个《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
名字太长了,下面我简称“经营许可证”吧
这个许可证是什么,我们百度一下
在《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二章 中介机构的设立
第五条设立中介机构应当向机构所在地的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公安机关资格认定后报公安部备案。获得资格认定的,由省级公安机关颁发有效期为五年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
申请机构凭《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注册。登记注册后,向机构所在地的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所以,这则通知的主要内容简单理解就是,因私出入境机构的资质认定这事儿,以后不用做了,中介机构也不用申请了。
然后我们再看这则通知,第一段是这么说的
2018年9月27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根据通知要求,自2018年11月10日起,取消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除外)。
这里又提到一个通知,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
这个信息点很重要,因为是根据这个“证照分离”的通知要求,所以取消了“资格认定”。
这个证照分离到底是啥啊!
很好理解
【证】就是经营许可证。法律规定的某些行业必须经过许可,而由主管部门办理的许可经营的证明。
比如烟草销售需要许可证,药品销售需要许可证等。所以,在此之前,出入境服务机构也需要经营许可证。
【照】就是营业执照啦,但凡开公司,从事经营活动,营业执照是必不可少的。
0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