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情报的收集、分析与传递

英国情报的

收集、分析与传递

Huw Dylan博士和 Michael S Goodman博士

1


情报收集

在上个世纪,英国的情报机构处于一种矛盾的状态:官方否认他们的存在,然而他们又因在主流文化中出现和获得功绩而赫赫有名。有传言称,伦敦公交车长将会宣布,当通勤巴士在安全局名义上的秘密总部附近停车时,是时候让间谍下车了。尽管直到1992年军情六处才被正式承认,并且直到1994年情报服务法案才被列为法律渊源,几十年军情六处来一直是全球品牌(受各国认可)。

现在,英国公开承认了三个主要的情报机构。军情五处秘密情报局,与他们极其隐秘的姐妹机构——政府通讯总部(Government Communications Headquarters, GCHQ)密切合作。所有这些机构都通过情报安全部门监视的单一账户集中提供资金。

秘密情报局是英国的对外情报机构,位于伦敦泰晤士河南岸的Vauxhall Cross。虽然其目前的活动是秘密的,但它的地位是明确的:它收集“秘密情报并在海外开展行动以支持英国政府”。它的职能范围很广,与国家、国际和经济安全以及严重犯罪有关。秘密情报局“使用人力和技术资源”,并 “与各种外国情报和安全机构保持联络”。外交大臣仍然是负责该机构及其活动的政府官员。在联合情报委员会的广泛指导下,秘密情报局也可以接受其用户指派的任务,例如外交部。

秘密情报局的国内同行是安全局,即军情五处。其总部设在泰晤士河北岸的泰晤士大厦,姗姗来迟的1989年安全服务法案赋予了它法定依据,并负责“保护英国不受国家安全方面的威胁,而这些威胁来自间谍、恐怖主义和蓄意破坏,来自于国外势力机构的活动,以及来自于意图通过政治、工业或暴力手段推翻或破坏议会民主的行动”。近来,该部门的主要工作领域是国际和国内反恐、反间谍行动、保护性安全行动和反扩散行动。它通过人力资源、监视、与国内外合作、拦截通信和侵入式监视(窃听)履行这些职能。安全局向内政大臣负责,内政大臣根据2000年调查权力法案(Regulation of Investigatory Powers Act)授予的权力授权侵入性行动。它没有逮捕权,它主要是一个调查和分析组织,是促成与警方合作的一个因素。


根据英国SIGINT机构的政府通讯总部,上述两个机构在人员编制和预算方面都有所不足。政府通讯总部的总部设在切尔滕纳姆,在一个俗称“甜甜圈”的建筑物中,是一个极其神秘的机构;与秘密情报局和军情五处相比,政府通讯总部尚未公布任何一段授权的、官方的发展历史。然而,它是一个建立在悠久的密码破译历史上的机构。今天,政府通讯总部由外交大臣负责,并指出,它“在打击恐怖主义、毒品贩卖和其他形式的严重犯罪,以及支持全球军事行动方面发挥了作用”。广泛地说,它的工作以对目标通信的干扰和破坏为基础。但是它的职权范围很广。它仍然负责“信息保障”,确保英国通信不被敌人窃听。这一职能由通信电子安全集团承担。其工作中有一个主要并且在不断扩张的部分,该部分与网络领域有关,而且是2010年国家安全战略中的第一个英国安全优先事项。这主要起到一种防御功能,并且有无数组织帮助它识别、解析和应对威胁。它们由网络安全和信息保障办公室管理,该办公室设在内阁办公室中。但是,政府通讯总部也有一个具有攻击性的方面。国防部长Philip Hammond在2013年指出,英国正在“发展一种全方位的军事网络能力,包括一种攻击能力”。

2

情报分析

作为英国情报评估的“铁砧”,联合情报委员会在一定程度上是声名狼藉。但是,联合情报委员会的成员们是级别非常高的官员和政治家(因此他们也很忙),他们管辖着级别相对较低的评估人员(起草人);虽然他们可能对最高级别的情报评估产品负责,但他们绝不仅仅是在执行这一项任务。事实上,英国的情报处理流程不仅仅是对“分析”这个词表面上的常识性理解。

正如巴特勒爵士在2004年的报告中指出 的那样,情报处理流程由验证、分析和评估组成。

验证通常发生在相关机构内,用来确保收集信息的手段是合情合理的。此过程通常在收集机构内进行。

验证之后就是分析。这是一个检查信息的过程,通常由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专家“将各个情报报告汇编成有价值的线索,不管是武器计划、军事行动还是外交政策。情报报告被置于现实环境中时才具有意义。”根据巴特勒的说法,英国主要的分析师群体都在国防情报部(Defence Intelligence, DI)。国防情报部的主管部门——国防部,是最大的情报接收部门。但是,安全局、政府通讯总部和执法机构,比如国家犯罪局,都有许多分析员。

最后,评估的过程是将经常分散的情报融入更广泛的模式或趋势中。在英国,这个过 程通常(但并不完全或必然)涉及所有来源。它可以在各个部门内进行,例如在国防情报部中为了分析军事趋势进行评估,或者跨部门进行,例如在联合恐怖主义分析中心(Joint Terrorism Analysis Centre, JTAC)对恐怖主义威胁进行短期和中期的评估。但是,内阁办公室的评估人员对国家情报分析的主要内容进行评估,这一办公室由大约30名官员组成。(上级)分配给他们工作项目,然后他们与相关部门共同协商来评估所获得的情报。他们得出的报告,会由特定项目组或地区的现实情报组(Current Intelligence Groups, CIG)进行“正式的部门间的审查和挑战”,这一情报组汇集了来自不同政府部门的专家。一旦专家组的专家们达成一致,这些报告将转发给联合情报委员会,用于讨论、批准并传播给相关用户。


3

 

情报传递

鉴于政策制定部门、军队和情报机构之间的沟通渠道数量有限,我们不能对传播过程进行(粗略地)概括。情报可以以其原始形式直接传递给相关部门,比如从秘密情报局传递到外交部。如果情报对行动有利,并且对时间要求严格,那么可以把它传递给执法机构或军队。像JTAC报告这样的被处理过的情报,将被广泛传播给一系列的相关用户,就像国防情报部报告中关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等的问题。在最高级别政府中,联合情报委员会仍然是一种(最常见的)传播机制,这反映了它的“国家”特征。自2013年以来,它已经制作了三种特定的报告:①联合情报委员会评估报告,这是由委员会批准的一种更广泛的文件;②联合情报组织(Joint Intelligence Organisation, JIO)的情报简报,这是用于回复情报的通知短评,而且是由联合情报委员会主席或授权机构批准的;③联合情报组织情报摘要报告,这是针对情报流或其他信息定期进行的评估。这一流程旨在确保顶级政府评估是全员所达成的共识和汇聚所有来源所形成的强大产物,并且使得其被所有的政府部门所接受。

这一点所强调的,可能就是所谓的情报中的“英国模式”。与较大的美国情报部门相比,(英国情报部门)有一种动力,来为最高级别的用户提供一个专一、涉及全方面来源和获得业内同意的国家产品。(其中,)努力达成共识是关键。这反映了英国政府的内阁制度;英国情报部门确实是其政治环境的产物。在未来,这种机制将继续适应(其政治制度)。自巴特勒审查以来,中心评估机制经历了多次改革;各个机构将逐渐适应以应对发展中的威胁。像所有情报部门一样,英国情报部门必须努力解决如何处理开放源中庞杂信息的问题,以及如何在通信数据中识别威胁信息的问题,就像在干草垛中寻找一枚针。正如斯诺登事件所带来的效果那样,这将继续引发争议。但是有两点可以肯定:首先,情报将继续成为英国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方面,其传统将继续发挥良好作用。其次,这些情报机构将不会从公众视线中消失。

情报分析师

致力情报知识和文化的传播



一起分享生活的点滴

长按二维码关注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加国头条 属于信息发布平台,加国头条 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分享新闻到
微信朋友圈
扫描后点
右上角分享

0 Comments

Leave a Comment

Ad

Related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