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捡尸”的中国女孩:天亮之前,她们曾见过地狱

作者:大多多

  来源:微辣生活(ID:wlsh365)


假如你撞见一双贼溜溜的眼睛,我建议你千万别偷瞄他的手机。


相信我,切勿好奇。


否则没准,你将目睹到这样的聊天信息:



躁动城市的每一秒钟,数百根心怀鬼胎的指头摁亮屏幕,轻点几下,瞬间织出了一张张鬼祟罗网。


“兽药、毒品、酒精、全尸、半尸、血浆、捡骨师......”


它们迂回于公司的格子间、涌动在拥挤的地下铁、尾随着路口红灯的等候音、与夜归的你拐进了同一个深巷......



 01 


“那杯酒很甜,

当晚的聊天很开心,

但我的记忆似乎停止于此”


台北双城街、南京1912、北京三里屯、上海新天地......


“捡尸”,这项高征服感、低操作难度的行为,已然演变成了一种灰色文化。



甚至倚仗着夜色的掩饰,飞速发展为有工具、有手段、有组织、甚至有规则的大型禽兽狂欢。



一颗颗包藏祸心的眼珠子从QQ空间、微信群聊、百度贴吧、大小论坛中爬出屏幕,细长的视神经缠绕在街头巷角,深深地把你凝望......


之所以将“捡尸”定性为禽兽狂欢,是由于越来越多粗暴的社会渣滓不再满足捡现成的“全尸”,不再满足于单一的“灌醉”模式,而开始瞄准那些更有难度的女性,作为专属于自己的猎物。



因此,他们的“作案工具”从单纯的酒精,逐步升级为内含毒品成分的网红饮料、高浓度伏特加胶囊、和以安钠咖为主的兽用药品。


逃脱固定酒精推倒模式所限,他们像脱缰之马,极速飞驰于诱奸、迷奸、强奸的兽性快感中。



《The Cut》杂志中,曾有女孩这样描述喝下投入氟硝西泮(捡尸常用药品)酒水的感受:


“当我试图回忆那晚时,我只想起朋友在戏弄我,我在大笑,周围的人都显得高大无比。除此之外,我再也想不起任何事情。”


日剧《UNNATURAL》中,也曾有过女二号在参加联谊派对后,一早醒来发现自己躺在酒店床上。



“不知身在何处,手机和钱包不翼而飞,只依稀记得激烈的亲吻和对方身上的酒气,明明我并不是会喝断片的人,但我的记忆似乎被抽走了。”


随着捡尸事件的陡增,越来越多的女孩暴露在阳光之下,向其他女性描述起了极为雷同的“被捡”经过。


 02 


“当我接到酒店工作人员的电话,

她赤身裸体的仰倒在楼梯间,

浑身污渍”


上个月末,我在私人小号上接到一通来自@桃乐丝 的语音请求。


她显然是无处倾诉,才迫不得已在辗转反侧的深夜选择求助于我。


她思路混乱,语速很快,说到情急之处略带哭腔。我好不容易才从她漫长的叙述中整理出了一点线索:


桃乐丝的闺蜜卡卡,是个性格极豪爽的夜店咖,毕生梦想是嗨遍世界各地的酒吧。


用长辈的话来描述,“卡卡什么都好,就是胆儿太肥。”


十七八岁的女孩,夜不归宿是便饭,离家出走是常态。


在鱼龙混杂的场子里和男人打架到手指骨折,一言不合抄起桌上的洋酒泼了对座一身,朋友打着圆场四处赔礼道歉,她还洋洋得意地拍视频发朋友圈作为留念。


他们说:这世界确实貌似安全,多了去像卡卡这样年轻的漂亮女孩四处撒欢,好人遍地,社会也并没有长辈口中那么得危机四伏,灰色地带只占据城市板块的一个小角,我们无需因极个别劣性事件而甘于做一辈子死宅。


但他们忘记说的是:坏人这种东西,遇见一次即是深渊。



卡卡被发现的时候,赤身裸体地仰倒在酒店的楼梯间,用来盖住身体的白色床单上,混杂着粘稠的呕吐物和血迹。


“酒店的服务人员各个避之不及,直到我赶到现场,我大哭着求他们帮我一把抬卡卡起来,给她找下衣服,他们声称是要保护现场,谁都不肯靠近一步。”


“等待警察前来的过程,是我人生中最漫长的47分钟。僵硬的她姿态诡异,完全听不见我撕心裂肺的呼喊,吓傻的我只能靠试探鼻息反复确认她并不是死了。”


“我软硬兼施地让酒店人员调监控、查开房记录,自己则死死堵在楼道的门口守着,生怕上下楼的其他客人看到。”


“你猜得到后续吗?接下来的半个月,我陪卡卡出入了无数次警察局,嫌疑人也找到了,对方家属也出现了,可他们一口咬定是醉酒后的你情我愿,居然还泼脏水说是卡卡主动。”


桃乐丝告诉我,她断定这个人渣是长期多次作案。


但空口无凭,这半个多月以来,她只能通过一系列非常的手段替卡卡寻找更多证据。


当她查到了疑似嫌犯的微信号,甚至潜入他的QQ空间,试图寻找蛛丝马迹的时候,卡卡却亲自打电话跟她说:


“乐乐,算了,我们放弃吧。你不要继续跟进了。”


她恸哭,她抓起床头的闹钟狠狠往床尾砸,她拨通了一通又一通语音,最后打到了我这里。


她以为我能成为她最后的救赎,然而我却无法安慰她一句。


在她哭到抽噎的片刻中,我只能起身拉开窗帘。


屋外的一团漆黑提醒我,那是一个异常无助的深夜。


 03 


“他们把捡尸当作宣传噱头,

领头的那个老男人有性病,

只有我知道”


“其实酒吧门口

没有那么多尸体好捡,

多半是酒吧营销

发在朋友圈招揽生意的。


但单凭这一点,你就可以断定这帮人真的坏透了。”


(图片来源:知乎@林晨宇)


常年穿行于各类夜场,曾以合伙人身份入股过一间酒吧的vicki给我带来了这样一个新的视角:


“除了药品风险之外,心急火燎的禽兽99%是不会做任何性防范措施的,甚至你运气特别差,遇到了反社会型人格,明知自己有艾滋、梅毒,故意撒网下手传播疾病的,一觉睡醒你半只脚已陷入地狱了。”


Vicki说,在酒场混久了,你会越发明白一件事:


“越来越多男人蛮横地断定,一旦你同意与他同饮,就意味着你愿意陪他睡觉。”


早年Vicki的一个常客,简称老k,经常领着各路朋友在她的酒吧撒网钓妹。


他的惯用套路格外简单:遇见店里落单的、百无聊赖的女生就问她们要不要一起,女孩们看他的卡座蛮热闹,其他女生也多,就顺势同意了。


基本到夜间1-2点左右,老k总能用各种手段把他看中的妹子灌到彻底站不起来(酒量差点的就玩骰子出千,千杯不醉的就暗中下药)。


最初Vicki怕出事,总是盯牢老k这桌,偶尔看见他们扶着女孩往外走,她还会在后面呵斥两声。


但久而久之,这样的路数太多,更何况老k人帅多金,开一辆木耳收割机,多数情况女孩子们也只是半推半就,Vicki便见怪不怪了。


“我唯一有点自责的是,后来听人提到千人斩老k,才得知他是因为性病才和老婆离婚的,很严重的哪一种。


包括他每次进出总是带一群小兄弟,后续被拖走的妹子,往往再也没出现在我的视线里。”


Vicki告诉我,在酒吧被捡尸的女孩基本分3种:


1: 失恋,和家人吵架,心情不顺的,跑来解闷,自己把自己灌醉了,成全了守株待兔的歹徒


2:不排除刻意喝醉的,这里的水太深了不做解释


3: 被骗来或在店内被骗的,有的遭遇下药,有的是不胜酒力,最终被带走强行发生了性关系



多数女孩被捡走得极为轻易,无力反抗,悄无声息。


个别的法律意识较强的,睡醒了跟人渣死磕到底,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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