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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加拿大華人,因在中國販毒被判死刑。
這是今年第2次有加拿大人在中國因涉毒案而被判死刑。加拿大36歲男子謝倫伯格被控走私毒品到大連,改判死刑。
相對於謝倫伯格因類同罪名被判死,加拿大政府的反應表現得平淡,外長方慧蘭昨日在渥太華被記者問及此事才表態,只説加拿大不贊成死刑,也沒有說審訊不公平。
去年11月,謝倫伯格就其販毒案原審判罪上訴,結果後來被判死刑。
在謝倫伯格的死刑判決書下達之後,加拿大總理杜魯多譴責此舉是「任意的判決」,非常擔心中國會通過運用死刑來作要挾「任意行事」,表示加拿大將盡其所能代表謝倫伯格進行干預。
兩案相較,加拿大政府今次對加籍華人范威一案的反應,就平淡多了。
廣東省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是於4月30日依法對加拿大籍被告人范威等11人特大跨國販賣、製造毒品案進行公開宣判。
法院審理查明,2012年3月,被告人范威、伍子平等人合謀共同製造、販賣毒品,並糾集被告人馬克(美國籍)和里昂、佩德羅、奧斯卡、凱瑞特(四人均為墨西哥籍)等製毒技術人員和曾顯樑、李榮富等製毒人員。2012年7月至11月,范威等人在廣東台山設立製毒窩點,共販賣、製造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63833.92克、二甲基苯丙胺365.9克。
法院認為,被告人范威、伍子平、馬克、里昂、佩德羅、奧斯卡、凱瑞特、曾顯樑、李榮富、廖健銘、劉志敏等違反中國法律,販賣、製造毒品,其行為均已構成販賣、製造毒品罪。
范威、伍子平在共同犯罪中起組織、指揮作用,且所販賣、製造的毒品數量特別巨大,罪行極其嚴重,對范威、伍子平判處死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被告人馬克、里昂、佩德羅、奧斯卡、凱瑞特均參與製造、販賣毒品犯罪,亦是主犯,分別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和無期徒刑。曾顯樑、李榮富、廖健銘、劉志敏等被告人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
對於加拿大籍華人范威(譯音Fan Wei)在中國涉製毒被判處死刑,加國外交部長方慧蘭今早在渥京稱,對於判刑表示高度關注,她指出死刑是殘酷和不人道的懲罰,任何國家都不應該有死刑。
她又說,加拿大對於任何國家使用死刑都表反對,特別是用於加人身上。
這是今年第2次有加拿大人在中國因涉毒案而被判死刑。加拿大36歲男子謝倫伯格被控走私毒品到大連,大連中院在2016年3月審理案件,至去年11月一審裁定謝倫伯格走私毒品罪成,判監15年、沒收財產15萬元人民幣,並驅逐出境,謝倫伯格不服,其律師透過加拿大駐華大使館,向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其後改判謝倫伯格死刑,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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