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治理】党庶枫、曾文革:《巴黎协定》碳交易机制新趋向对中国的挑战与因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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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际碳交易是为凝聚气候治理集体行动的经济机制。 《巴黎协定》创建了新碳交易机制,但减缓成果内涵不清,转让条件不明,国际转让机制与新核证机制关系暧昧,且核证机制的基线模式因缔约方争议而悬置,新碳交易机制形态与结构不确定性诸多。但从《巴黎协定》规范与缔约方争议中亦可推知新碳交易机制的新趋向。国际排放权的法律基础不存、减缓成果多元化与生成的去中心化,决定了国际排放交易机制的消亡。 “部门核证机制”备受缔约方推崇,核证机制初显模式异变。新趋向下,中国肩负争取碳交易经济利益的压力,面临着碳市场连接的风险与机遇,以及部门核证机制的制度挑战。中国应在稳健有序的碳交易秩序建设中,逐步摸索碳市场连接。

关键字

巴黎协定; 国际碳交易; 减缓成果; 部门核证机制    


作者简介

党庶枫:博士生;研究方向:国际环境法。

曾文革:重庆大学法学院。

本文原载于:《中国科技论坛》201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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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期回顾:

张伟鹏、余潇枫:促进中国—北欧次区域合作:机制化路径

➤陈伟光、刘彬:全球经济治理的困境与出路:基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分析视阈

➤葛传红:西方政治学界对于“定量霸权”的反思与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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