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温哥华华人女子花天价买凶宅还要赔$60多万!法官理由:是买家“特别敏感”…..

在加拿大买房,签合同前,一定要去了解清楚房子的历史,不然不但钱花了去,还惹一身麻烦.......


最近,加拿大BC省一起多年前的房屋纠纷,出现了大反转:温哥华一个华人买家由于卖家隐瞒出售房屋发生过凶杀案而反悔,一审法官判卖家败诉,但在卖家不服上诉后,上诉法官居然改判卖家赢了官司,并且要求买家赔偿买家损失


这又是什么操作?



法庭文件显示,这间豪宅位于温哥华3883 Cartier Street有6间卧室,10间浴室,1个室内游泳池,还有酒窖和宽大的花园



法庭文件显示,在2003年,袁桂英(Gui Ying Yuan,音译)以370万元加币的价格购买了这栋物业。


2004年,袁桂英的母亲王梅珍(Mei Zhen Wang,音译)从中国广州移民到温哥华。


2006年6月,袁桂英将物业所有权转让给母亲,自己则担任母亲的授权人。


2007年11月,袁桂英的丈夫黄某在豪宅大门外被谋杀。

据当时媒体报道,黄某是当地黑帮Big Circle Boys的头目,而凶手至今未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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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的行业成功经验,加拿大唯一拥有五项金融专业职衔和工商管理硕士的华人理财专家)

2008年6月袁桂英以880万加币高价挂牌出售房屋,但当时无人问津,最后收回。


2009年6月,该豪宅第二次挂牌,并把叫价降至698万加币,最后一位来自中国上海的买家邵女士同意签约。


合约价格为613.8万加币,计划同年11月完成交易


而当时邵女士得知对方卖房的理由是:孩子要换学校,需要抛售房屋


过程中无论是卖家,还是卖家的房产经纪均未主动告知这里曾发生过凶杀案



签约后,邵女士从朋友处得知该豪宅是凶宅,要求取消合约。


令人想不到的是,明明是卖家没有主动告知有错在先,反而以买方事前没有主动查询为由,将买家告上法庭,指责买家违反买卖合约并要求赔偿30万加币订金以及33.8万加币的其他损失


买方则反告业主,指对方故意隐瞒豪宅曾发生帮派枪杀案。


BC省最高法院判决买方胜诉,判决理由是:卖方为了女儿迁校而搬家是事实,但她丈夫被杀也是买房的原因之一,而她却选择隐瞒买方。


当时的判决结果是:买家不需要赔付,还可获原诉人4000加币的法律费用赔偿。


但这个判决结果在本周二,因为卖方的上诉而被撤销!


据CBC新闻报道,上诉庭法官在判决书中表示,“没有证据证明她(卖方)知道或者预料到邵女士对两年前发生的枪杀案特别敏感,并且该事件对房屋的质量或其实用性没有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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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袁的证词没有任何遗漏的失实陈述,如果不是因为女儿学校的变动,他们也不会搬家。



据介绍,楼房买卖中,若物业曾种植过大麻,法例规定必须向新买家披露此资料,但物业内有否发生过凶案,有没有人病重、病死、屋主是否住进来就破产、离婚,法例就没规定房屋经纪一定要向买家说明。

 

BC省地产经纪指出,以一般情况来说,卖家会在决定买屋时,签署一份物业披露陈述书(Property Disclosure Statement),其中要列出关于出售房屋的所有重要资料,包括屋顶年龄、是否种植过大麻、是否有取暖燃油油缸等。



如果卖方没有如实填写,买方发现后,有权控告卖方。但是凶杀等这类事件,目前还没有列入以上陈述文件。因此,卖家也没有责任一定要披露类似事件。


所以,作为买方,有必要透过自己的地产经纪,逐项要求卖家作出保证和澄清,或者自行作出独立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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