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媛媛遇害的前一天,她按照要求来到单位加班,根据媛媛的微信记录显示,她与她大学室友和家人的聊天中,她提到因16号同小区的凶杀案,自己心里很害怕。
6月18日,黑龙江大庆女子媛媛(化名)在单位提供的宿舍中办公时,被一男子入室杀害。家属称,案发至今两个多月,仍未拿到媛媛的尸检报告。
媛媛的生活照。/受访者供图
8月25日,媛媛的姐姐柴女士接受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采访时表示,“妹妹生前究竟发生了什么?在什么位置被害?我们都不知道,我们要了解事实真相,但是现在警方没告诉我们任何消息。”
此外,媛媛被害案发地为所在单位提供的公租房宿舍,遇害时间媛媛正在家中办公,属于工作时间,家属已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
1 女子单位宿舍独自办公被害,与凶手素不相识
6月18日,星期四,由于疫情原因,就职于黑龙江省大庆市城乡规划局的媛媛,按照单位要求在家工作。
当日上午11时许,媛媛还在微信上,给同事史某发送了一份工作总结。此后媛媛便与家人、同事失去联系。根据媛媛的微信记录显示,当日晚21时许,史某再次联系媛媛,仍未与其取得联系。
媛媛遇害前曾经向同事发送工作报告。/受访者供图
联想到媛媛居住的小区在两天前曾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同事察觉到异常,由此联系了媛媛的家属,随后报警。当天半夜里,警方破门而入才发现,媛媛已在家中遇害。
根据大庆市公安局龙凤分局出具的证明显示,媛媛今年34岁,工作单位为大庆市城乡规划局,因非正常死亡于2020年6月18日,死亡地点在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一小区内。
警方出具的死亡证明。/受访者供图
媛媛的姐姐柴女士告诉上游新闻记者,目前家人对于妹妹遇害前的遭遇一无所知,家属至今仍未拿到立案通知与尸检报告,仅在与警方沟通中得到一些消息。柴某告诉记者:“从警方处得知的消息,妹妹遇害时并没有穿外出的鞋子和外套,推测是在室内遇害,而行凶者则是此前曾在小区内作案的靳某琦。”
柴女士表示,媛媛与犯罪嫌疑人靳某琦并不认识,二人之间更无任何纠纷。
2 凶手同一小区连续三次作案,女子遇害前曾表示担心
记者采访了解到,就在媛媛遇害的同一小区,曾经在3天内连续发生三起刑事案件,三个家庭遭遇了不幸。
在媛媛遇害前,当地警方曾发布一则悬赏通告,称该小区里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悬赏2万元通缉嫌疑人靳某琦。根据通告显示,6月16日,大庆市龙凤区英伦小镇小区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靳某琦有重大作案嫌疑,该人作案后逃窜。
6月16日,案发小区曾发生重大刑事案件,警方发布悬赏通告。
柴女士称,警方透露嫌疑人靳某琦在16日作案,小区内一家三口遇害。此后于18日乘坐出租车,逃回案发小区,在逃窜过程中第二次作案,将居住在27楼的媛媛控制住,并将其勒颈窒息死亡。18日当晚,靳某琦又在同一栋楼的26楼第三次作案,幸运的是被害人并无生命危险。
据该小区居民透露:“靳某琦同样居住在该小区,在小区内开了一个早餐店。听说靳某琦与第一起案件的被害人之间有纠纷,但并不清楚具体情况。”
此外,根据柴女士以及案发小区居民证实,犯罪嫌疑人靳某琦在第三次作案后,逃跑过程中失足坠楼身亡。
媛媛的姐姐柴女士称:“警方告诉我们,由于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无法立案。所以家属手中并没有警方出具的立案通知,此外,案发至今两个多月,仍未拿到媛媛的尸检报告。
媛媛住在单位提供的公租房里办公。/受访者供图
而在该小区内6月16日夜里发生的第一起刑事案件,成为当地罕见的案件,街头巷尾均在讨论此事。在媛媛遇害的前一天,她按照要求来到单位加班,根据媛媛的微信记录显示,她与她大学室友和家人的聊天中,她提到因16号同小区的凶杀案,自己心里很害怕。家人曾劝说媛媛请假回老家休息一阵,不要独自待在小区,媛媛拒绝家人的提议,表示“还要工作”。
3 工作时间遇害,家属向人社局申请工伤
柴女士告诉记者,自己一家人都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五常市常堡乡的农民,家里共姐弟三人,媛媛排行老二。因为家庭条件不好,柴女士在上完小学后就辍学帮父母种地,供妹妹媛媛读书。妹妹媛媛也不负家人期望,学习十分刻苦,并考上了东北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毕业。
媛媛作为人才被引进到大庆市工作。/受访者供图
毕业后,因为人才引进,媛媛进入大庆市城乡规划局工作,属于事业编制,目前单身。媛媛目前居住的宿舍,为单位提供的公租房。柴女士表示,案发小区的物业工作不到位,单元门没有门禁卡、电梯卡,并且电梯里也没有监控,让凶手有了可乘之机。
柴女士表示,按照单位的安排,媛媛当日居家办公,媛媛遇害时间为6月18日12时至14时之间,该时间段为工作时间。在媛媛遇害前,还曾给同事发送工作总结。
由此,媛媛的家属认为媛媛遇害时,工作时间、工作地点都符合,故而向大庆市人社局申请媛媛的死亡属工伤。目前,未得到人社局答复。
8月25日,上游新闻就此事联系大庆市公安局龙凤分局,工作人员表示办案权在该分局,并不清楚具体案情。办案警官则表示,案件情况不方便透露,并表示需通过当地公共关系办审批,方可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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