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富豪私人飞机上猥亵空姐被韩国禁止入境(组图)

在刘强东于美国明尼苏达州卷入“性侵”事件还未有定论之际,近日,又有一位中国富豪被曝因性骚扰而被韩国永久禁止入境,根据已经公开的信息,这位富豪很可能是金盛集团董事长王华,猥亵发生的时间为2016年。

在江苏乃至整个华东地区的家居建材行业,金盛集团是赫赫有名,然而事实上,这家公司这几年陷入重重危机,董事长王华此时还有心情在自家私人飞机上对空姐动手动脚,着实让人大跌眼镜。

01

南京富豪猥亵空姐被韩国永久禁入?

9月10日,实名认证的微博网友“卢沟瞧月”发布微博称,“中国金盛集团董事长王某猥亵韩国空姐,南韩法院判他永久禁止入境。”

根据爆料,王某是2016年在私人飞机上,对担任秘书和空姐的2名韩国女性伸出狼爪,首尔法院9日维持移民单位的决定,永久禁止其入境韩国。

(image)

爆料称,根据韩媒报道,韩国检方在案发后确认王某有猥亵行为,但事后王某与受害者达成和解,随后检方中止了起诉。

(image)

不过,仁川移民办公室认为王某可能会猥亵到韩国民众的安全与福祉,因此在性骚扰后禁止其进入韩国,虽然王某提起诉讼,但最终还是被法院判决永久禁止入境。

(image)

通过检索小强发现,韩国多家媒体确实报道了此事,中国的部分主流媒体如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也对此事进行了证实,或许是受近期刘强东“性侵”事件的影响,这条新闻也被国内许多网络大V的转发,引发广泛关注。

虽然媒体并没有曝出事件中主角的真实身份、在报道中多数以“A某”代替,仅有赫芬顿邮报韩国版称其姓王,不过有有媒体刊出了打码照片。

(image)

韩媒报道中的图片

有网友指出“王某”即是金盛集团创始人、董事长王华,东方网曾就此向金盛集团进行过求证,但没有获得回应。

(image)

金盛官网图片

公开资料显示,金盛集团创始人、董事局主席是王华,其拥有澳门科技大学商学院MBA学位,现任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中国慈善联合会副会长,南京大学校董,2006年就位列胡润零售富豪榜第7位。

2015年,金盛集团曾经韩国设立分公司——韩国金盛国际集团,当时,作为金盛集团董事长的王华出席了开业仪式。

(image)

根据《东方卫报》报道,2012年时,金盛集团曾买入一架价值近2亿元的商务机,这也是南京第四位购买私人商务机的富豪,其他三位分别来自是苏宁、雨润、三胞。

(image)

然而吊诡的是,这四位喜提商务机的老板,已经有三位深陷危机,正所谓“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楼塌了”。

02

危机重重的金盛集团

根据官网,金盛集团全称为金盛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部位于江苏南京,成立于1996年,从单一的家居建材起家,发展到以金盛国际家居连锁为主业,百货、地产、建设四大产业共同发展的多元化产业布局,其中王华直接持有金盛90%的股份。

(image)

作为国内几大家居连锁零售商之一,金盛集团早年间曾谋求在A股上市,不过未果;前几年又传出将有赴香港上市,事后也没有下文。

最近金盛集团的日子应该不太好过,根据企查查,金盛集团目前涉及多起诉讼,而且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企业。

(image)

王华直接持有的金盛所有股权也在今年8月22日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悉数冻结,冻结期限为3年。

另外,金盛集团持有的江苏金盛房地产开发公司、南京郑和国际广场建设公司的股权也将于近期拍卖,起拍价分别为2467.74万元、4.38亿元。

(image)

(image)

根据淘宝司法拍卖的信息,这两项拍卖均由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无锡市广益建设发展集团是申请执行人。

金盛集团与无锡广益之间的矛盾源自一起股权与债券转让纠纷,之后无锡仲裁委员会曾裁决,该裁决得到了无锡市中院以及江苏省高院的支持。

根据裁决,南京山西路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百公司)要向无锡广益公司支付债权转让款3.67亿元以及相关利息、违约金等;金盛对山百公司(金盛持有山百99.59%股权)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另外仲裁费也由山百公司和金盛承担。

距离江苏省高院终审裁定一年之后的2017年12月15日,广益公司与金盛公司、山百公司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约定:金盛公司、山百公司于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1.1亿元,2018年2月1日前偿还5000万元,2018年6月30日前偿还5000万元,之后每半年偿还5000万元直至2020年12月31日前清偿剩余款项等。

广益公司则申请暂不对金盛公司、山百公司采取执行措施,暂不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暂不申请限制其高消费。

不过,金盛及山百公司显然没有执行去年底签署的和解协议,以致引来无锡广义申请执行。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加国头条 属于信息发布平台,加国头条 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分享新闻到
微信朋友圈
扫描后点
右上角分享

0 Comments

Leave a Comment

Ad

Related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