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情欲逃走跳窗身亡 拦阻者获刑十年半

9月2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男子偷情被拦屋内后跳窗身亡”案件被告人杨统朋的辩护律师、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主任殷清利处获悉,日前,他收到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出庭通知书》,本案将于今日(9月25日)14时40分在该院开庭二审。

被告代理律师收到的二审《出庭通知书》。 本文图片 红星新闻

去年2月,山东聊城一馅饼店女员工离职后,在员工宿舍内与男性网友王某奎偷情。被老板杨统朋发现后,王某奎多次试图离开宿舍,遭杨统朋阻止,并被其脚踹、手扇;杨统朋还打电话喊妻子过来,“让他们讲清楚。”

被发现、拦阻约20分钟后,王某奎从位于二楼的宿舍窗户跳出,后不治身亡。

王某奎从二楼窗户跳出后不治身亡。

今年4月,聊城市高唐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杨统朋限制他人自由并殴打,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杨统朋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法院认为,王某奎之死,与杨统朋的非法拘禁行为具有因果联系。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杨统朋表示不服,并提起上诉。今年4月,杨统朋妻子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称,其丈夫阻止王某奎离开,系核查屋内是否有财物丢失,王某奎系自行跳楼,与其丈夫行为无关,认为其丈夫无罪。

杨统朋家属到高唐县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

二审在即,红星新闻记者获悉,本案中死者王某奎家属也对一审判决结果“严重不服”。王某奎家属称,王某奎“正值壮年、猝然离世,老母老年丧子、终日以泪洗面,妻子伤心过度、精神抑郁……美满家庭因为被告人的恶行而支离破碎,致使家庭经济陷入困难,精神受到了沉重打击”。

王某奎家属提出,“一条鲜活的生命因他(杨统朋)而失去,一个家庭的顶梁柱瞬间消失,无论是刑期还是赔偿金,均表示不接受。”王某奎家属请求司法机关对杨统朋加重刑期直至死刑,要求赔偿家属死亡赔偿金。

王某奎跳下的二楼窗口。

“我们相信,法律会给我们一个公道,犯罪分子会得到应有的惩罚。”王某奎家属说。

杨统朋辩护律师殷清利则认为,女员工离职后,杨统朋曾告知对方不要再擅自进入员工宿舍,但对方不听从安排,执意进入宿舍,“这是案发的部分起因。杨统朋阻止王某奎离开,是为了等妻子来现场,查看东西是否丢失,他有临时控制王某奎的合法、合理理由。”

事发房间。

殷清利说,离职女员工及王某奎均没有合法理由进入杨统朋租的员工宿舍,在此意义上,王某奎行为可以视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杨统朋虽有实施暂时不让他离开的行为,但并非出于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而是事出有因、有法有据。

“王某奎死亡之后果,是他碍于自己的情面跳楼所致,并非杨统朋限制所致。”殷清利认为,杨统朋不构成非法拘禁罪。

(原题为:《“男子偷情被拦屋内后跳窗身亡”案二审今日开庭 此前拦阻者获刑十年半》)

延伸阅读:

副局长听情人丈夫敲门坠亡 捉奸现场为何多"跑男"

有媒体报道,7月1日凌晨,在廊坊市一小区10号楼,一男子坠楼身亡,经核实,坠楼男子为廊坊市文广旅局副局长孙某某(59岁)。据悉,事发时,“孙副局长”与情人私会(女,34岁,培训教育机构员工)同在该楼818室,被情人的丈夫发现并敲门时,“孙副局长”慌乱中从房间跳至3楼平台,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坦白讲,发生这样的事情,就算不论道德是非,仅凭“孙副局长”的官员身份,就会让人产生很多联想。甚至,对于他的坠亡,公众舆论非但不会投去“同情”,反而会将其“悲惨的命运”勾兑成段子广为流传。常言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不知道这位“孙副局长”坠楼瞬间是否也会吟诗一首。

当然,如果去掉“孙副局长”的官员标签,或许他当时的处境,跟所有睡别人老婆的男人都一样,都是“床上威武,床下胆怯”。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就“捉奸现场”来讲,无论是男方的老婆敲门,还是女方的老公敲门,貌似想瞬间逃离的永远是“男方”。

所以,就“孙副局长”的坠亡来讲,就见怪不怪。因为,在楼宇时代,对于被捉的奸夫来讲,不是侥幸挂在楼壁,就只能玩自由落体。当然,有人可能会说,跑什么跑,与其被摔死,不如被堵在床上。只是,就如“孙副局长”这类人物,往往面子比天大。于此,但凡有一丝逃离的可能,就不会放过。

并且,这里面最重要的一点,他是“副局长”,所以,更不能在“个人私德”上被抓住把柄。因为,对于一个官员来讲,如果“个人私德”出问题,就意味着很大概率上,他将失去“官势”。起码,就目前的情况来讲,是这样的。对于这些而言,想必“孙副局长”这位官场老司机是很清楚的,

于此,回到“副局长听到情人的丈夫敲门坠楼身亡”的事情上,还不只是简单的“捉奸推动”,更为重要的一点是,被捉奸的“孙副局长”考虑的问题很多。倒不一定都是担忧“官帽”的问题,但是大概率应该如此,至于自己家庭内的稳定,有考虑却不会太过担忧。而这背后的来龙去脉,却耐人寻味。

撇开“孙副局长”的官员身份,就婚内出轨的问题而言,其实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但是,这里面有个较为微妙的逻辑,既然自己已经对“另一半”不忠诚,为何不选择结束婚姻后再开始新的关系呢?想必,这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但同时也是一个较为现实的问题。

因为,多数出轨者,都是为寻求新关系的刺激,生理上的,精神上的。但这些又不是生活的主要框架。所以,很多人就会选择瞒骗的方式进行新关系的尝试。只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只要不忠诚的气息蔓延开来,就会被“另一半”嗅到。

而接下来的事情,自然就会成为“躲猫猫游戏”。就这位“孙副局长”而言,想必他的夫人和情人的丈夫,已经知道他(她)们偷情的事情,只是没有实锤或没有证据而言。所以,作为“孙副局长”和情人来讲,就会天然的认为,只要没有“撕破脸”,该干啥就干啥。

可事实上,“老实人”也有被惹怒的一天,何况自己的老婆被睡。所以“孙副局长”情人的丈夫敲门,很大程度上,应该属于“早有预料”,而不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正好碰上”。毕竟,在这其中,存在一个道德上的优势,面对“奸夫淫妇”,身份再怎么显赫富贵,在捉奸现场,永远很难挺直腰板儿。

因为,在我们的俗世文化中,“出轨偷情”属于道德坍塌,这种情况下,就算“捉奸方”再怎么弱势,依然可以理直气壮的指着“奸夫淫妇”进行一顿臭骂。当然,“孙副局长”肯定不是害怕“一顿臭骂”,也不是害怕情人的丈夫看到自己的屁股。而是担忧被抓到证据,自己无法收场。

与此同时,对“奸夫淫妇”的看待,历来属于道德审判中,较为严苛的部分。普遍而言,“淫妇”受到的道德指责会很重,但是,实质性损失往往却较少。不同的是,“奸夫”往往受到的道德指责不重,反倒是个人方面的损失会较重。尤其,对于有头有脸的人而言,往往会形成坍塌式的后果。

然而,对于“捉奸方”而言,无论男方的老婆,还是女方的老公。其实,多半在生活中处于弱势的一面。这导致,捉奸成为一种反扑的方式。毕竟,从坐实奸情开始,就意味着婚姻名存实亡。于此,就现实的情况而言,“捉奸”多半是为争取权利,无论离婚与否,都能成为兑现承诺的筹码。

所以,也就能理解,为何有人知道自己的“另一半”出轨,却还选择“按兵不动”,而是倾向坐实证据后,在进行门户清理。因为,作为婚姻来讲,从一开始就是匹配式的平衡关系。而情感本身,更多属于升华层面的体现。于此,对于破败的婚姻而言,往往都是从情感不忠开始的,直到匹配式的关系失衡,从而走向溃败。

当然,对于“孙副局长”和情人的关系来讲,“孙副局长”可谓一死了之,但是,留下的烂摊子,却成为“女主人”的一个大黑锅。毕竟,她除却无法面对自己的丈夫,同时还会遭受“孙副局长”家人的审视。毕竟,在“孙副局长”的坠楼劫中,她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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