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允五家券商独立主承银行间信用债发行

虽然最近有关信用债在中国银行间市场地位的问题争论泛起,但更多市场机制完善工作仍在按部就班推进中。三位消息人士周一透露,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日前已批准包括中金公司和中信建投在内的五家券商,可在银行间市场独立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非银机构首次有望以独立主承销商的身份进入银行间债券融资市场。

其中一位消息人士向路透称,“协会在上周五已经发了通知,之前券商在银行间承销短融和中票必须拉一家银行,自己只能做联主(联席主承销商)。”

此次协会批准的五家券商包括中金公司、光大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华泰证券和国信证券。

另一位消息人士指出,从微观层面看,此举相当于给券商发了一个年终的小“红包”,要说更宏观意义的话,可能是央行在两个债券交易所互联互通的方向上,做出了一个善意的姿态,“对券商肯定是好事,以后不用跟银行分承销费了,不过首批五家大的影响可能也有限。”

路透暂未联络到上述五家机构对该消息予以置评。

中国财政部前部长楼继伟周日表示,今年以来,宏观杠杆率再次提高,这是特殊时期的特殊表现;非常时期财政货币政策考虑有序退出,但不是立即就退。银行间市场应回归同业拆借市场的本位,信用债应当全部退出。

而楼继伟上述话音刚落,中国央行主管的金融时报周日稍晚就引述央行有关专家称,银行间债市实际上是机构投资者的债券市场,信用债在其中发行交易,符合债券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和要求。而交易所市场以个人投资者为主,与信用债市场的发展要求匹配性较弱,不宜作为信用债主体市场。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是由市场参与者自愿组成的,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同业拆借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和黄金市场在内的银行间市场的自律组织,其业务主管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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