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我常施舍爱心 想众筹赔偿受害人家属

12月22日下午,劳荣枝案庭审继续进行。上午休庭前,公诉人已出示全部证据。下午开庭后,由辩护方出示证据。时代周报记者观察到,除了公诉书、庭审记录外,辩护方出具的证据,均为此前公诉人出具的证据。

在庭审现场,劳荣枝再次披露了数起案件细节。

在小木匠妻子朱大红的民事诉讼案中,劳荣枝说,自己非常同情家属的命运。“如果我有这个经济能力,我都想满足。如果以后有收入的话,我会尽我所能地去弥补。”

但由于没有合法身份,劳荣枝说,自己无法进行正常的工作和投资。在庭审现场,劳荣枝称自己经常施舍爱心。“在厦门,我经常参与众筹。对于陌生人,众筹都是50元、100元地捐,一些熟悉的同事出事,我都1000元1000元地给。”

劳荣枝表示:“如果可以,我想众筹赔偿给她(朱大红)。”

1996年,法子英、劳荣枝在南昌租住的小区,并在此杀害了第一个受害者熊启义

自述“心太软,同情心用错了地方”

1996年5月,法子英与劳荣枝窜至江西省南昌市。劳荣枝化名为“陈佳”,在南昌市爱乐音夜总会坐台,物色到绑架对象,35岁的熊启义。

劳荣枝称,熊启义对她很好,之前给她买过衣服。“这次,熊启义说自己要给我买个空调。我们回到家以后,法子英就冲进来了。我没有预料到他会进来。”借此,劳荣枝向法庭表示,南昌案中不是自己的“预谋犯罪”。

温州案中,劳荣枝称,她印象中温州受害者被绑的方式,与上午法庭向其展示的照片不同。1997年10月初,法子英和劳荣枝窜至浙江省温州市,法子英在与22岁梁晓春商讨转租住房事宜过程中,感觉梁晓春有钱,于是和劳荣枝预谋抢劫。

1997年10月10日,法子英购买并携带一把尖刀与劳荣枝来到梁晓春住处,法子英手持尖刀逼住梁晓春,用绳子、电线将梁晓春的手、脚捆绑后逼其交出钱财。“我没有见过法子英的绳索和刀具。这几起案件中,我对温州的印象是最模糊的。”她回忆称,她曾经求法子英不要将受害者绑得那么紧,希望受害者可以在他们走后,自行挣脱离开。

劳荣枝始终坚持自己直到合肥案发时,才知道法子英杀了人。“我不知道他杀人了,我知道的话,一定希望他被抓。”但她又称,自己其实不想让法子英被抓。“我们当时是骑虎难下,我们是同一个家乡出来的,我也没有其他人可以依赖。”

“我就是心太软了,同情心用错了地方。”劳荣枝总结。

九江发电厂,法子英曾在此工作过三年

劳荣枝“对受害者家属有赔偿之意”

常州案的受害者一直没有主动报案。

1998年9月,法子英和劳荣枝来到常州。劳荣枝回忆,常州跟九江的风水很像,饮食很甜:“我很喜欢那里。但是每天和法子英的开支很高,白天一百块,晚上一百块。但有屋顶给我住,有被子给我盖,我就很满足了。我求他,我们就这样过吧,但换来的是一顿殴打。那时候我已经知道自己被通缉了。”

在常州,劳荣枝利用同样的方式“钓”到了一个三十多岁的有钱男子。随后,法子英和劳荣枝绑架了男子和他的妻子,要到了十万元钱,无人伤亡。

辩护人称,该案件直到2020年1月3日才在公安机关立案。辩护人在庭审现场称,劳荣枝主动供出常州案,“具有坦白的法定情节”。对此,公诉人表示,常州案在法子英被捕后由其交代清楚,已经是公安机关掌握的事实,但不构成移送审查的条件。“劳荣枝交代该案,不够成自首和立功的条件”。

辩护人则表示,该行为“没有现实意义,但有法律意义。”同时,辩护人称,劳荣枝直至2000年才得知法子英杀害7人的犯罪事实,在此后潜逃的20余年里,劳荣枝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劳荣枝被捕后,“有悔改之情,对受害者家属有赔偿之意。”

合作模式:在每个城市的“第一人民医院”碰头

庭审现场,劳荣枝还阐述了与法子英的合作模式。

她说,每次,她都在法子英杀人之前离开。“我没见过作案工具,他(法子英)也跟我承诺过,不去伤害任何一个人。”劳荣枝说,她每次会携带受害者的财物先行离开。

离开前,法子英会告诉她去哪个城市。之后,二人会在该市的“第一人民医院”碰头。“因为每个城市都有第一人民医院,而且人流量大,鱼龙混杂,不容易被认出来。”

劳荣枝回忆,她曾经在厦门闺蜜的家庭旅馆里工作过,收入很低,但十分快乐。“闺蜜曾经邀请我一起住,还邀请我一起去美国。”逃亡期间,虽然也会住在男朋友家里,但男友不会给她金钱的帮助,“都是我自己打工挣钱”。

公诉人:法劳二人视生命如草芥

12月22日下午2:30左右,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全部结束,法庭辩论开始。

法庭辩论开始后,公诉人代表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宣读了对劳荣枝案的公诉书。公诉书显示,系列案件均由劳荣枝与法子英共同实施,二人均系主犯;共同谋划,由劳荣枝在娱乐场所物色对象,并将其带回住处;二人对受害人进行绑架和抢劫,由法子英进行杀害。二人分工明确。虽然劳荣枝称自己不明知法子英实施杀害行为,但事实证明:劳荣枝不仅知情,而且主观上存在放任和故意。

双方共同占有犯罪所得,用于二人的生活开支。

公诉人表示:“劳荣枝主动提供受害人信息,获取受害人信息,引诱受害人至自己住处,这些都不是仅靠胁迫就能完成的。”公诉人指出,这反映出劳荣枝的主犯地位,劳荣枝的解释也是苍白无力的。“劳荣枝有无数次可以逃离的机会,但劳荣枝并未试图逃离。”

公诉人认为,劳荣枝“控制人的手段极其残忍、杀害受害人的手段极其残忍,造成的后果极其惨重,对社会造成的影响极其恶劣”。公诉人认为,劳荣枝和法子英杀害受害人的手法,突破了人性的底线,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时至今日,南昌都留有‘西湖商厦杀人案’的传说,合肥仍有‘大美女杀人’的恐怖传说。’”

“在犯罪过程中,劳和法二人贪得无厌,滥杀无辜,视生命如草芥。劳荣枝对生命采取极为冷淡的态度。比如,在熊家完成作案后,为了不留下自己的指纹,曾试图烧了熊家的房子。”公诉人指,温州案中,劳荣枝还曾说,“我顾不上别人的死活,只能顾得上法子英的”,还将受害者称为“猴子”。

“归案后,劳荣枝毫无悔意,极力逃脱自己的责任,极力辩解自己也是受害者,主观恶性极深。劳荣枝说自己还年轻,不想坐牢。殊不知,所有受害人的年龄,都要比现在劳荣枝的年纪要小。”

公诉人要求法庭严惩劳荣枝。

“抗议,不认可指控“

针对公诉人代表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宣读的公诉书,劳荣枝当庭表示自己“抗议,不认可指控”。

劳荣枝称,她仅承认绑架罪,“在法子英的协迫下,我确实有对受害者进行过捆绑”,但不承认实施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

劳荣枝说,媒体是把双刃剑,是她主动要求公开审理此案,“就是不想让媒体妖魔化我,还原一个真实的我”。

劳荣枝自称不是一个“既得利益者”,她也是受害人。“我没有自由,(和法子英在一起时)没有成长,我当时还没满22周岁。”

劳荣枝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没有侵犯别人生命的意图,也没有唆使法子英伤害别人。”

劳荣枝自述期间,数次被审判长打断,要求劳荣枝仅说明“与公诉书相关的异议”,劳荣枝则坚持把自己的话说完。

“我是学教育的,我不会说谎的。我为人很直,很容易得罪人,但我与人为善,对别人没有恶意。”劳荣枝说,她也继续接受教育,想读大学,想与时俱进。

“20年来,我循规蹈矩,没有一件事是错的。除了炒股的时候,辨别方向辨别错了。”“我对不起我的家人,我不是这样残忍的人,他们信任我的人格。”

“我的人生感悟是:不要离负能量的人太近,要传播正能量。”劳荣枝说。

此前报道:

"杀人女魔头"劳荣枝:生活有品位 男友表示还想念她

据了解,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近日发布《开庭公告》,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罪一案,定于2020年12月21日上午09时00分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凡年满十八岁公民,可参加旁听。

劳荣枝在画画

12月18日,记者从劳荣枝家属及家属委托的辩护律师周兆成处了解到,他们并没有接到法院的开庭通知,法院也没有专门向劳荣枝家属发放《旁听证》。

周兆成律师称,劳荣枝二哥劳声桥今天已经开始为参加21号的庭审作准备,去医院做核酸检测,找公安机关开亲属关系证明。劳声桥表示,希望开庭的时候可以亲口问问妹妹劳荣枝“是不是真的不让家人给她聘请律师?”

据了解,周兆成律师和劳声桥希望法院可以查明被告人劳荣枝的“辩护权问题”,“如果庭审中,被告人劳荣枝当庭拒绝家属委托辩护律师,我们尊重劳荣枝的决定;但如果劳荣枝愿意接受家属委托辩护律师,我们还是希望法院可以依法保障劳荣枝的辩护权。”周兆成律师说。

周兆成律师称,他了解到,在劳荣枝男友印象里,劳荣枝穿着很讲究的,生活有品位,家里养了2条狗,自己喜欢弹钢琴,也喜欢去画廊画画,还专门学过小提琴。此前,当朋友问到她过去的事情的时候,她往往一带而过。在帮男朋友看店的时候,由于男朋友店铺生意不太好,所以劳荣枝宁愿自己每天多辛苦点,也不愿意再增加开支聘请员工,所以到现在她男朋友还非常想念她。

“我介入本案一方面是想了解年轻貌美,工作良好的劳荣枝,是什么原因导致其20年前误入歧途,同时,只有找到导致被告人劳荣枝犯罪背后的原因,才可以真正意义上教育青年女性,进而如何减少此类犯罪,不让劳荣枝的悲剧再次上演。”周兆成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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