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鹏(音译:Hai Peng Chen或Hoy Pang Chan),原本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大温华人。
但在2015年BC省皇家骑警针对大温地区地下钱庄和毒品走私展开的大规模调查(E-Pirate)时,他被“揪”了出来。
皇家骑警掌握的证据显示,陈海鹏曾与列治文的一个叫银通国际(Silver International)的地下钱庄交易,把国内数百万资产一次性转移至加拿大温哥华,用于购置房产和生活所需。
据悉,银通国际地下钱庄有数百名华人客户,涉案金额高达2.2亿元加币!
而后,皇家骑警联合BC省民事财产充公机构突击了陈海鹏在列治文市的两处房产,没收了6.7万加币的现金,同时将这两个总价近300万加币的房产充公。
根据皇家骑警的调查,陈海鹏曾经在2015年的10个月内,与银通国际地下钱庄有500多万加币交易往来。
不光如此,警方还发现陈海鹏在2006至2015这近十年间的工资收入,与其名下的房产价值存在异常关系。
按照陈海鹏每年的缴税记录,其每年的收入不足以购买以及为这两处房产偿还贷款。
随着警方的深入调查,陈海鹏伪造工作证明,为贷款做伪证的证据也浮出了水面。
2015年没收陈海鹏的财产之后,陈海鹏以及其父母始终坚持自己无罪。
他认为警方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为给自己出示足够的材料证明就擅自“抄家”。
不光如此,因为警方给陈海鹏以及其家人定性为“参与大温地区的毒品洗钱交易”。
但在陈海鹏眼中,自己只是找个了“担保人”,把国内不容易汇出来的钱款运到加拿大而已,怎么就成了和毒品有关的罪犯呢?
于是这5年间陈海鹏一直在向BC省法庭提出诉讼,想为自己“平冤昭雪”。
但近日,BC省法庭再次驳回了陈海鹏的所有上诉请求,依旧维持原判。
为什么陈海鹏的行为被定义为参与“毒品洗钱交易”呢?
那是因为大温地区的很多地下钱庄本就是走私毒品者和“无知”小伙伴间的“桥梁”。
首先,这些走私者将违法得来的钱存进地下钱庄,然后地下钱庄又把这些钱贷款给在大温急需用钱的人。
等这些急需用钱的人拿着自己的“干净钱”把贷款还上时,地下钱庄又把这笔钱交给前来取款的不法分子。
后者就能拿着这笔“干净”的钱去卖更多的毒品,做更多违法的事情!
看见没?本来通过不法行为得到的“脏钱”在地下钱庄的操作下,转给了不知其内情的“无辜”路人。
而随之被转的,还有参与违法活动的罪行!
很多大温的华人小伙伴就是这些地下钱庄自己违法分子的“香饽饽”。
由于国内严格的外汇管制,不少华人小伙伴想到了走地下钱庄转移国内财产的方式。
殊不知这本来就是超高风险的途径,因为不光是国内禁止这种方式,加拿大政府也把它视为违法行为。
因此,咱们大温的华人小伙伴一定要认识到这里面存在的风险,不要搞这些违法乱纪的事情!
否则有苦说不出的,只能是咱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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