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七名市民被控去年八月卅一日的反送中运动中,在湾仔及铜锣湾一带参与暴动。
法庭裁定七人全部罪名不成立,法官书面判决指出,不应把穿着黑衣的人随意视为参与暴动或非法集结。
去年八月卅一日,香港市民发起反送中游行,铜锣湾和湾仔一带发生激烈警民冲突,大批示威者多人被捕,目前有八人被控暴动罪,其中一名被告社工陈虹秀早前已被裁定表证不成立,当庭释放。
周六早上,香港区域法院裁定全部人判暴动罪名不成立,被告之一龚梓舜被控藏有攻击性武器罪名同样不成立。
区域法院法官沉小民在判词指,控方的最大问题是无证据显示各被告被捕前的作为,未能在毫无疑点情况下,证明各被告参与暴动。部分警员作供时不诚实,包括被问到部分被告被捕后伤势由来时,表现回避,未能令法庭依赖相关警员证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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