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 20 号),3 月 17 日零时起,对所有境外来汉(返汉)人员实施申报管理,统一接送至集中隔离点,进行 14 天的隔离观察,隔离人员费用自理。 新冠肺炎境外输入病例的医疗费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患者个人负担。经认定的困难人员发生的费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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