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对北京方面而言并非重大胜利

周日,中国总理李克强与商务部长钟山在RCEP签署仪式上。

一项覆盖全球经济总量约三分之一的庞大亚洲贸易协定于周日签署,目前距离该协定的首次提出已过去近十年。外界普遍认为,该项协定是中国政府的一个胜利,但其薄弱之处使得北京方面远未在区域贸易中取得领导地位。

在新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简称RCEP)的15个成员国中,有七个是近两年前生效的跨太平洋伙伴全面进步协定(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简称CPTPP)的成员,有10个是东南亚国家联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简称﹕东盟)的成员。

确实,尽管RCEP通常被认为是由中国主导的——北京的参与显然是最重要的新元素,但该协定是由东盟在2011年提出的。

如若深入研究该协定,就会明显发现其相对缺乏雄心。该协定承诺的关税削减幅度少于CPTPP。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Center for Strategic & International Studies)指出,RCEP没有包括环境或劳工规则。而且该协定在争端解决、竞争、服务和投资方面的环节也相对薄弱。

去年印度退出后,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失去了唯一与他们没有现有贸易协议的参与国。在大多数情况下,现有的多边和双边安排体系所提供的贸易自由化程度要比RCEP高得多。

如果在一些规定方面其他国家或集团已经有更深层安排,它们将凌驾于RCEP不那么雄心勃勃的规则之上。因此,这个新的集团似乎依然将更像是一个规则遵循者,而非规则制定者。此外,许多重要的谈判工作是在多年前完成的,当时中国与亚洲地区许多国家,尤其是澳大利亚的商业关系要友好得多。

这项新协议有两个真正的优势。其一是它的规模。让中国纳入一项协议很重要,哪怕是一项被削弱的协议也是如此,因为中国是全球最大的贸易经济体。

但最大的优势或许是,出口商只需要一份原产地证书就可以与该协议中的任何或所有其他成员国进行贸易。Peter A. Petri和Michael G. Plummer在为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Peterson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Economics)撰写文章时强调了这一事实。这比亚洲现有的几项贸易协议的规则简单,对跨国公司来说,亚洲内部的供应链将变得更容易管理,同时这也将吸引那些正考虑在哪里运营的跨国公司。

因此,就像CPTPP一样,印度和美国是主要输家,因为它们被排除在原产地规则安排和其他一切事宜的决策过程之外。

但在建立这个架构方面,现实是,中国的贡献程度仍靠后,并不是一个领导者,一套等级制的RCEP实际上正在形成。眼下,亚洲未来贸易关系的大部分架构正在东京、堪培拉、新加坡和河内制定。北京方面仍有所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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