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职人员不得移民、入外籍”法规实施以后…



中国司法部今年6月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当中规定自7月1日开始,公职人员违反规定办理因私出境证件,要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要予以降级或者撤职。另外,凡公职人员违规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要予以撤职或者开除查办。国内的民众对此议论纷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已经在7月1日实施。

有国内的公务人员对本台表示,习近平上台后就对公职人员违规拥有绿卡、双重国籍的问题逐步加紧打击,现时的措施更趋严苛。

新疆一名姓江的的公务员就对本台透露,整个新疆地区,几乎是全体公职人员,因公与因私的护照都不能私自保存,一律要上缴。

公务员公先生:因公护照回来以后要交给政府保管的,不能自己保管的,新疆是连因私护照都要交上去,因为新疆管的很严实,政府管控的每个地方不一样。

青岛市尤先生是体制内的公务员,他就认为新法不能彻底打击官员腐败问题,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相关规定适用来限制老实与本分的公务员。但一定职级的官员自然能找出路,例如搞个双重身份,除正规户籍外,公务员可以亦官亦民。

公务员尤先生:他们很多人都是有两套以上身份,他们出去很简单,这些省份比如说下面那个区县,小城市小地方,用一个身份证录入他们的编录系统。比如说我在这里有关系,我花钱找人,或者我托关系又给我录了一套资料。编了一套资料,录到系统里面了,他们然后就利用这个新的身份证,新的护照出去完全可以。他们可以规避的。因为出去以后就是换一个身份,自己的那个身份还是留在国内。

据记者了解,在中国,公职人员包括了公务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科研医疗体育单位的管理人员等。新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立法之前,各地党政公务员的出国安排根据各省、市的情况宽松有别。出国等同脱离组织监控,要严格审批,出国要有单位担保。正处级以上干部办理因私护照、因私出境要公安机关、单位审批。办理好的因私护照要缴回单位,需要出国的时候再向组织领取。国安局、保密局、国保局警察之类的特殊岗位,出国则要打报告申请。其他非涉密单位的公务员,出国限制较为宽松。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生效之后,则规定所有公职人员违反规定出境或者办理因私出境证件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违反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予以撤职或者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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