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满分作文争议引发举报 浙江高考作文阅卷组长被查

  

  很多人开始怀疑陈建新“偏袒”自己作文辅导书的使用者,有借自己阅卷组长的特殊权力进行“变现”的嫌疑。

在被举报后的第5天,浙江高考作文阅卷组长陈建新被处理了。

  8月13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通报称:陈建新老师在评卷结束后未经允许擅自泄露考生作文答卷及评卷细节,严重违反了评卷工作纪律。经研究决定,停止其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含高考评卷等)。

  而这场舆论风暴的导火索,是一篇名为《生活在树上》的高考满分作文。

  

  刚开始,公众争论的焦点是“这篇晦涩难懂的作文究竟配不配得上满分”。但随着越来越多的信息得以披露,大家的注意力逐渐转移到了盛赞该作文的陈建新身上。

  他连续20年担任浙江高考作文阅卷组长,与此同时还不忘出书、卖课、搞讲座,被质疑是“既当教练员又当裁判员”。

  武汉退休媒体人李未熟实名举报陈建新后表示,“(他)似乎将高考作文变成了生意,这不应该。”

  

  力挺《生活在树上》惹争议

  8月2日,浙江教学月刊社的微信公众号率先刊发了《生活在树上》,并配发陈建新对该作文的点评——

  “在我几十年的高考作文阅卷生涯中,这是一篇极少能碰到的考场作文。它的文字老到和晦涩同在,思维深刻与稳当俱备。”

  “把此文打成满分,不仅是给予这篇作文恰如其分的分数,也是展现浙江高三学生的作文水准。”

  但很多人并不认同陈建新对该文的盛赞。

  知名作家马伯庸直言此文“辞不配位”。北大历史系教授陆杨指出该文有不少“曲解式的引用”,而且“从头到尾处处都是语义含混、逻辑不通的句子”。

  北大语文教育研究所所长温儒敏在微博上发文表示,此文“语言晦涩,有些句子不通,像拙劣的翻译,在有意显示‘理论性’”,并强调“写作教学不要轻易把满分作文当做范文”。

  事实上,就连陈建新在点评这篇作文时也在末尾加了句:文字的表达如此学术化,不是一般高中生能做到的,其中的晦涩也不希望同学们模仿。

  

   ·陈建新点评截图

  而这成了陈建新身上第一个被质疑的点。

  教育部前新闻发言人、语文出版社前社长王旭明忍不住直接怼道:“既然认为晦涩,也不希望其他学生效仿,却给了满分(还)高调公开,其导向不是再清楚不过了吗?!”

  陈建新被质疑的第二个点,源自他透露的一个评分细节:第一位阅卷老师只给了《生活在树上》39分,但后面两位都给了55分。

  那最终怎么变成满分作文了呢?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曾多次参与浙江高考作文阅卷的浙大人文学院老师张浩(化名)介绍,陈建新担任作文阅卷组组长,也就是审核组组长,而审核组的话语权较重——

  样卷修改和评分细则都是由陈建新带领大家经过讨论确定的;在所有评卷结束后,审核组将高分作文进行比较讨论后,最终决定给予这篇作文满分,而这个过程阅卷的中学老师不参与。

  对此,王旭明的表态依旧犀利:“其实,第一位老师给了39分是对的,只可惜这回真理的确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却被多数人和权力否定了。”

  至此,人们开始好奇,力挺《生活在树上》的陈建新到底是何方神圣?

  

  

  既是裁判员,为何还当教练员

  浙大人文学院的老师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陈建新几年前已从浙大退休。

  不过,如今在浙大官网上仍能查到他的基本信息:陈建新,生于1954年11月,浙大人文学院中文系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现当代文学和写作学的研究和教学。

  除此之外,他的头衔还有不少:

  中国现当代文学与文化研究所副所长

  中国写作学会理事

  浙江省现代文学学会副会长

  浙江省鲁迅研究会常务理事

  浙江省写作学会副会长

  浙江省大学语文研究会副秘书长

  浙江文学院特约研究员

  

   ·浙江大学官网截图

  但外界最关注的并非这些,而是陈建新“浙江高考作文阅卷组长”的身份——这是一个十分特殊的岗位,在制定高考作文评分细则以及评分存在争议时,有着一锤定音的大权,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

  陈建新已从事此工作20年。按常理来讲,他应该低调行事、尽量避嫌,以免给人留下“钻空子”的机会,进而保障考试公平。但他偏偏以此为招牌,四处招摇。

  他主编了多本高考作文辅导书,目前各平台有售。如2019年付印的《高考作文实战实训》,售价59元,营销点就是“阅卷专家领衔打造”;再比如2016年出版的《修订论述类文章精选精评》,定价30元;两本书均附有高考满分作文范文及点评。

  

  他紧跟潮流开设付费网课。其主讲的“高考作文密训课”曾在多个平台上线,费用在159元至199元不等。

  网课宣传页信息显示,课程共18节,内容包括高考作文阅卷及高分要点、审题、立意、论述文写作突破口、词句使用等方面。

  他还在各地中学开展高考作文写作的指导讲座。澎湃新闻评论称,“各种讲座是否收费并不重要,因为即便是公益讲座,也是有助于卖书的。”

  

  据《南方周末》报道,陈建新曾多次在讲座中提到要切忌套话作文,并将屈原、陶渊明、苏轼称为套话作文中的“三巨头”。这个意见后来下传至省内各学校,浙江考生高考作文中引用的名人便逐渐从古代转向现代、从国内转向国外。

  8月8日,退休媒体人李未熟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实名举报陈建新,直指他“既做教练员又当裁判员”。

  李未熟提出的另一点质疑是,在陈建新主编的《高考作文实战实训》中,有一篇题目为《书写我的生活》的往届满分作文,《生活在树上》与其在结构、用典、遣词造句上高度相似。

  

  一石激起千层浪。很多人开始怀疑陈建新“偏袒”自己作文辅导书的使用者,有借自己阅卷组长的特殊权力进行“变现”的嫌疑,甚至有比较激进的质疑者提出“阴谋论”称,涉事满分作文中的冷僻字词是考生在和阅卷人打“暗号”。

  不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已经澄清:今年语文评卷组高考作文的成绩评定过程符合评卷工作规范。

  

  “处理”陈建新不是事件终点

  今年的评卷过程没问题,不代表陈建新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他擅自泄露答卷,已被“去职”,不能再参与高考评卷,身上惹争议的其他相关问题,有关部门也在调查核实中。

  而他被追责只是“善后”的第一步,更为关键的是,由他引发的一些追问亟待论证与解决。

  首先,陈建新为何能连续20年担任作文阅卷组长?对这样的关键岗位,是否应该推行轮岗制度?

  对此,王旭明表示,应该通过制度设计予以调整,保证3至5年左右更换,确保新鲜血液的补充、人员的正常流动以及阅卷质量。

  

  其次,怎样才能避免阅卷者“既当教练员又当裁判员”?是否应该明文要求阅卷者“避嫌”,履职期间不得有出书、卖课这类商业行为?

  新华社报道称,所有参与高考命题者都需要签署保密协议,“三年之内,命题人不许以参与高考命题的名义进行商业宣传,不能用于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招生广告。”

  但与高考命题者不同,目前对高考阅卷人的管理则相对没有太高的机密要求。

  中国教育在线总编辑陈志文接受采访时表示,高考阅卷人出去做讲座、出一些相关的书籍是否违规,还需要各省相关部门回答、决定。

  王旭明则认为,阅卷者应当遵循和命题者同样的规定,如果没有这样的规定应当补充。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一语中的,称“此次引发争议的问题,从深层次来说,反映的是当下招生考试程序设计还不够规范、专业”。

  高考关乎人才选拔,关乎千家万户利益。虽然“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但在高考作文的评审中,还是应该尽可能完善程序,避免标准模糊和过多的偶然因素。

  公众正等待着陈建新的调查结果,更期待这次讨论最终能推动高考的评分程序和标准更加规范。

  正如昨天深夜人民日报发表评论所说:压缩权力变现空间,让每个环节都经得起检视,让教育公平的阳光照进公众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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