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岁老头嫖娼71岁老太“性”致高昂不戴套

台湾彰化县员林镇公安分局破获一处私人卖淫场所,警方在现场逮捕高龄84岁刚“完事”准备离去的嫖客,淡定被捕。

台湾彰化县员林镇公安分局今年8月破获一间私人卖淫场所,当时一名84岁阿公刚“快乐”完,就被警方逮捕,而服务阿公的则是71岁的阿嬷,警方调查后发现,该场所平均年龄约63岁,嫖客年纪也有71岁,阿嬷们每次收费400元,84岁阿公被逮捕后,儿子称赞父亲“雄风不减,感到光荣”。

警方接获线报,员林镇育英路旁某巷弄内一栋平房,时常有年长男子进出,怀疑暗藏春色,8月19日警方申请搜索令入内搜查,现场84岁陈姓阿公与71岁陈姓阿嬷、68岁的黄姓阿伯与56岁的廖妇,双双都已经办完事,衣着也穿戴整齐,警方查获卫生纸等证物;而另一名62岁游姓阿伯则正在房间准备与另一名妇人交易。警方将上述人等与谢姓老鸨全带回警局讯问。

而刚结束性交易的84岁陈姓阿公和71岁阿嬷,过程中没有任何防护措施,警方进入私人卖淫场所时,陈阿公看起来相当“神清气爽”。

私人卖淫场所才开设2个月,就被警方破获,陈阿公儿子抱怨“为什么要抄掉老人的快乐天堂”,表示父亲每次出门说要去“开400元”,不仅佩服父亲的精力,自己也觉得很欣慰又光荣。

房东将屋内用木板隔成多个房间,设备相当简陋

这间又被称为“疗养院式卖淫场所”,地点隐密,位于狭小巷弄中,房东将屋内用木板隔成多个房间,设备相当简陋。由于进出的都是高龄长辈,还一度被附近邻居误认可能是“长期疗养中心”,警方查获后邻居才知道真相,原来是“红灯区”。

此处小姐平均年龄约63岁,每次交易以300元到500元不等代价进行性交易,70岁谢姓老鸨抽成100元。

84岁的陈阿公,只要有空就会从社头骑乘机车到员林买春,算是该场所的常客,被捕时相当淡定。

检方起诉后,全案移由彰化地方法院审理,法官审酌谢阿嬷小学毕业,年事已高,2014年因妨害风化判处有期徒刑3月、缓刑2年,之后却又重操旧业,提供场所容留女子与他人性交、猥亵,实属不该;暨斟酌被告坦承犯行不讳,态度良好,予判刑5月,可用15万罚金换免囚。

事件经媒体报导后,当时有民众对高龄84岁的阿公会到私人卖淫场所解决性需求表示,认为阿公平日应该很孤单;甚至有网友希望政府应该修法,65岁以上嫖妓无罪;还有网友说,政府长照更应该多注重老人家身心灵的部分。

但事实上,早年当地就存在一些这样的私人卖淫场所存在,这些场所的阿嬷还会为熟悉的老顾客煮爱吃的点心,关心对方起居,俨然跳脱“性交易”框架,付个400元,也许不全然是交易费,也有网友议论,再多的桌游或互动,仍有不足缺口,现今的长照政策,更应关注的是老人家的陪伴与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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