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在爱情面前年龄不是问题,40岁的冯某也是这样认为的。所以经媒人介绍认识与之年龄相差21岁的莫某兰后不到十天就同居生活,并生育了六个儿女。原本以为是令人羡慕的“忘年恋”夫妻,可以一直过着幸福的小日子。但是,因为年龄差距大,双方在一起生活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闹意见,为此,莫某兰认为感情破裂,诉至沙河法庭要求与被告冯某离婚。
案情介绍
原告莫某兰,1990年出生,被告冯某,1969年出生,原、被告相差21岁。原、被告于2009年10月经媒人介绍认识后不久就同居生活。同年双方到广东东莞市打工,之后连续生育了六个小孩。2017年11月,双方到民政局补办结婚登记手续。莫某兰诉称其与被告冯某因年龄差距大,双方性格不合,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常因家庭琐事争吵,无法交流沟通。被告甚至家暴殴打原告,赶原告出家门。
2020年4月14日,双方如约来到沙河法庭。由于原被告已经共同生活了十余年并生育了6个小孩,为了家庭的和睦和小孩的成长,冯法官试图做双方的调解工作,让这个破碎的家庭能够破镜重圆。经过沟通了解,原、被告双方都自愿离婚,只是对于小孩的抚养问题有争议。原告莫某兰想争取女儿冯某香的抚养权,被告坚持要自己抚养六个小孩,不需要原告承担抚养费。冯法官单独对原告莫某兰进行开导,向其释明相关的法律规定。原告同意了被告的调解方案,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至此纠纷得以一次性解决。
沙河法庭将继续响应广西法院开展“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活动的号召,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低成本、高效率地化解纠纷,力争通过司法审判尽可能一次性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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