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偷饭”大学生面前,我们都有罪

某类时评素材丰富的社会,就是个生病的社会。

据澎湃新闻报道,南京警方近日抓获了一名特殊的小偷,此人专偷外卖盒饭,有据可查的偷窃行为有10多次。其身份更是让人大吃一惊,竟是南京某名校正在复习考研的大学生周某,目前周某已被刑拘。

这种新闻简直让人心碎。我第一时间就想到美国大萧条时期那位为了让年幼的孙子不挨饿而偷面包的老太太。

据抓捕周某的民警任国强介绍说:“虽然每次案值不多,但他构成多次盗窃,目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而且对他的影响,不光是经济上、人身上的损失,他是一个知名大学本科生,目前正在准备考研。他兄弟姐妹四个,他读书比较好,为了他读本科、读研究生,其他三个兄弟姐妹都辍学了。”

查了一下法律资料: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被刑事拘留可以申请取保候审,能否取保侯审要看案件情节,一般情况下符合下列情况才有可能取保: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具体到此案,不过是偷了10多次外卖,价值绝对不过千元。为什么要提高到刑事拘留?不明白。即使是累犯,也没有什么紧急状况。

很多低案值扒窃案还是用教育、训诫、赔偿损失的方式处理的,实在不清楚南京警方的做法。 警察非常清楚,只要刑拘,就会入档案,涉及到以后找工作,这孩子基本就毁了。而这孩子毁了,这个家庭也就彻底失去了希望。他三个兄弟姐妹为其求学付出的辍学代价都付之东流了。

刚刚打了南京110,实名表达:我个人愿意承担这个偷外卖的大学生所造成的经济赔偿,希望警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放他一码。南京要当一个有温度的城市,尤其是在疫情影响下同胞们都在受煎熬的时候。我们不能因为几份外卖盒饭毁掉一个贫困大学生的一切,还有他全家的希望。

110的接线员态度倒不错,答应向他们总部反映。希望对他们警察的执法有信心。如果不放心,还可以打警务监督电话12389。

再打025-12389,那个就见鬼了,空号。

中国大学里的黑爷已经数以万计了,政府每年给他们20-30万不等的奖学金,让他们在这里无忧无虑地读书,这些平均水准仅仅高小的“留学生”读书之余剩余的钱还可以寄回去养家。校方生怕他们生活孤独,还配有异性学伴,三个。偶尔运动受伤,有多达20名志愿者组成的护理团队轮流提供服务。而我们自己的孩子因为家贫、无钱,沦落到偷“饭”的程度。 教育部某领导还说:“每年给外国留学生十几,二十万奖学金,并不多……”

羊驼啊羊驼!

看看非洲留学生在中国的生活水平,再看看我们的贫困高材生,竟然沦落到要“偷饭”果腹、家里三个兄妹辍学助他的地步,现在还因此被刑拘了!

悲哀!悲从中来!如果他“作案”的时间集中在今年,警察就不明白这大半年很多家庭是零收入吗?这是谁发的刑拘令?你们都是寒铁打造的机器吗?

贵州1.48米,48斤的靠辣椒拌饭维持生命的大学生吴花燕刚刚因为饥饿、器官衰竭而死,现在又来一个南京“窃饭”大学生……你们就要用刑事拘留毁掉他一生?

“窃饭”,这不仅是该大学生的问题,如果判他有罪,那是整个社会的耻辱!是国家的耻辱!我们都有罪!

可惜,就算我们的GDP、城乡收入翻四倍,还是有大学生因为无钱吃饭而“偷饭”......这种GDP就是P!

记住:再高调的道德指控,如果没有人性的光辉,也会变成伪君子;再公正无私的法律,如果没有人文底色,它也会变成一部恶法。

雨果说:有时候,我们的眼睛可以看见宇宙,却看不见身边的悲惨世界。

一个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年轻人,如果不是饿极了,如果不是真没有钱,不会走到这一步的,希望大家都可以力所能及的帮助这个可怜的年轻人,给南京电视台打电话、给南京110打电话。

在这种事情面前不能沉默。一群人的沉默叫冷漠,所有人的沉默叫黑暗,不要以为你的声音无关紧要,每一个人都发声,世界才有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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