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外遇准许妻子解放:别跟我爸做就行

台中一名人妻小美(化名)因丈夫外遇,事后询问丈夫可否与他人发生性行为时,得到“只要不要跟我老爸都可以”的答复,便与已婚陈姓男子交往,进而玩遍3县市。没想到,小美的老公竟突然提告,但台中地检署认为,小美老公有纵容之意,因此不起诉,小美老公再向台中地院声请交付审判仍遭驳回。。


▲小美得到丈夫同意后,与陈男发生66次关系。(示意图/免费图库pakutaso)

小美证称,丈夫外遇后,她询问喝完酒的对方“我和陈男上床可以吗?”没想到老公竟回“可以啊”,且全程都有录影,因此她也放开心,将影片传给陈男后,两人开心交往,并在台中、台北及高雄等地不断约会发生关系。

陈男供称,他和小美发生关系前,对方曾说正在办理离婚手续且分居,同时她的丈夫也有女友,不介意她和其他人发生关系。至此开始,他才和小美到澳门及台湾各地游玩。

然而,小美老公指控,影片都是酒醉后的玩笑话,完全没有印象,道德感很重的他,不可能有纵容的情况发生;另外,家庭被陈男介入后破碎,让他每天以泪洗面,因此愤而提告妨害家庭,求偿350万元。


▲小美与陈男曾在摩天轮上发生过关系,标记“插旗”。(示意图与本文无关/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小美友人证称,他们都看过“同意影片”,小美老公在影片中说“只要你不跟我老爸上床就好了,我的道德感是很Low的”,且多人出游时,小美及陈男的相处模式就像情侣,两人更会在对话群组内讨论曾在公厕、摩天轮及电影院等地点发生关系的经过。

此外,陈男会在小美赠送的笔记本上写下两人的爱情故事,其中更以“插旗”记录在何处发生关系,如高铁车厢、高铁车站、车库、摩天轮、诊所路边等地。

法官认为,小美是正常智识程度的成年人,交朋友等正常社交行为不需经过配偶同意,但询问能否发生关系等问题就不可能轻忽,即使小美老公声称酒醉开玩笑,仍违反社会常情。


▲(示意图与本文无关/图片来源于网络)

法官表示,陈男与小美发生66次性行为,频繁地外出及在外过夜,双方甚至不避讳到友人聚会,可见小美老公不可能不知情,因此认定是小美丈夫纵容、同意小美的行为,判其败诉。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加国头条 属于信息发布平台,加国头条 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分享新闻到
微信朋友圈
扫描后点
右上角分享

0 Comments

Leave a Comment

Ad

Related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