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人妻小花(化名)与同事小夫(化名)发生婚外情,不仅多次网购买礼物送对方,还买泡汤券,与对方甜蜜出游,事后2人还互传暧昧讯息,甚至讨论性爱过程。小花丈夫发现后气得对小夫提告求偿,法院审理后,则判小夫须赔偿小花丈夫20万元。
▲人妻外遇,还与小亡互相讨论性爱过程,绿帽夫发现后崩溃提告。(示意图/取自网络)
小花丈夫主张,他与小花结婚10年,而小夫明知道小花已婚,却仍自2018年1月起至2019年间与小花交往,而自此之后小花的行为举止都相当怪异,经常半夜用手机回复讯息,假日也会以朋友聚会为由而无法陪伴家人,信用卡卡费更暴增等,他才惊觉有异,而小花也在他的追问之下,坦承出轨。
小花丈夫表示,他事后要求检查小花的手机,发现小花为了避免他起疑,前后6次网购礼品,并直接寄到小夫家送给小夫,另外还有一次是订购乌来某温泉馆的2小时休憩券,而2人事后更互相传送暧昧对话,甚至包括性爱过程等,让他顿时头顶冒绿光,气得对小夫提告求偿。
对此,小夫则否认与小花的奸情,辩称他跟小花只是同事,并没有交往,而他也不是小花丈夫所提的对话纪录的当事人,是有人盗用他的照片、帐号使用等,且也不曾收过小花送的礼物。
不过,法官表示,现今社会权利意识高,而通讯软体程式为了保护民众的个资跟隐私,在建立及登入帐号时都会设立防伪或第三人登入,也会建立数道防线确认设定帐号及登入者的身分,如果有人要盗用小夫的帐号,会需要非常繁复的过程,才能盗用。法官认为,难以想像盗用者能经过如此繁复的过程盗用小夫帐号,因此不采信其说法。
法官另外查出,小花及小夫的对话中常以爱心贴图穿插于对话间表达感受,并谈及,““我爱你”、“非常爱”、“我真的很爱你,可以爱的无怨无悔”、“陪我”、“我愿意爱你很久很久”、“想你”、“宝贝”、“抱”、“约会”、“情人节约会”、“精虫冲脑”、“勾引”、“跟你做爱真的很棒”、“你很享受而且会很用心的服侍我”、“我说舍不得从你嘴拔出来”等言语。
法官认为,从对话中,可以看出2人并非一般男女正常社交往来的互动与交谈,明显就像是恋爱中的男女一般,且透过对话,也可看出2人的交往已有相当的时间,认定他破坏小花丈夫的婚姻,侵害小花丈夫配偶权,因此判小夫须赔偿20万元。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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