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向母亲讨要12万彩礼未果告上法庭,法院:不用退

近日,吉林长春,22岁女子郎某因索要12万元彩礼,将亲生母亲张某告上法庭。张某称,她因替女儿偿还贷款等花销,彩礼钱还剩大约3万元。法院认为彩礼在未转化为女方财产前,并不必然是女方个人财产。郎某未证明其与母亲存在保管合同关系,张某收到的彩礼大都用于女儿,法院因此驳回郎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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