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解放军 大V“辣笔小球”出庭照 判决结果出

实名仇子明的中国网络大V“蜡笔小球”,涉嫌侮辱中印冲突死亡解放军官兵被捕,案件一审宣判,他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

仇子明案件庭审现场画面。(微博@寰亚SYHP)

5月31日,江苏南京建邺法院官方账号发布消息称,该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仇子明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一案。检方人员出庭,提请追究被告人仇子明刑事责任,并请求判令其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19日上午,仇子明为博取眼球,获得更多关注,在其住处使用其粉丝数250余万的微博账户“辣笔小球”先后发布2条微博,“歪曲卫国戍边官兵的事迹,诋毁、贬损卫国戍边官兵的英雄精神,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上述微博在网络上迅速扩散,引发公众强烈愤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仇子明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仇子明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当庭表示绝不再犯。

最终,法院以仇子明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责令其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通过中国国内主要门户网站及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此前,中国军方公布在中印冲突中死亡的解放军官兵消息后,仇子明曾称,“(解放军)阵亡的不仅仅只有4人,这也是印度敢于第一时间公布阵亡人数和名单的原因。在印度看来,他们赢了,且代价更小”。他还曾形容,中印冲突中解放军团长的个性是“飞将+脱兔+神机+血路+强运”。

随后,“辣笔小球”不仅被微博封号,遭中国官媒集体谴责,还于3月1日正式被捕。

中国最高检机关报《检察日报》主办的短视频品牌“正义酷”在官方微博发布了他的被捕后视频,他在视频中表示,“我这样的行为,可以说是一种良知泯灭的行为。我对此也非常地自责,非常地懊悔。”此外,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在3月8日的工作报告中对其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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