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网线上线下卖书被罚28万 当事人长篇自述

按:4月23日是“世界读书日”,网名为“哎呀呀”的网友在其微信朋友圈中说:“孔网上卖了几本自己的藏书,竟被处以7倍的罚款,计28万元。”“哎呀呀”还贴出了一份由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做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据该告知书,当事人杨晖被告知,“现查明,你在没有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在北京古城堡图书有限公司运营的二手书交易网站(‘孔夫子二手书网’)注册,开设网店(网店名‘逛逛书店’),从事出版物发行;另,你使用个人实名注册的微信账号(微信昵称‘哎呀呀’)直接与购书人吴某骏等人取得联络,并向其销售出版物。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2021年1月30日止,你通过二手书网络交易平台、个人银行账户转账、微信转账等途径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经查证认定累计经营额人民币40499.60元。你的行为已构成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当事人杨晖被认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他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被处违法经营额7倍罚款的行政处罚,共计人民币283497.20元。

此《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被“哎呀呀”曝光后,迅速在网络上流传,引起一定范围的关注。

4月27日,我联系到了身在厦门的杨晖,杨晖即网友“哎呀呀”,其职业是一名律师。他详细讲述了此卖书被罚事件的来龙去脉。

以下内容,来自杨晖的自述。

上门

2021年2月2日,临近春节。下午我人在家里。我在孔夫子旧书网开了一家网店,卖点自己多出来的二手书。有人在网店上定了一本书,我上上下下,在书堆中找了二十来分钟,才找到这书,包装好出门去准备快递寄出。

话说我们那栋建筑的格局是一排十户。一道走廊贯穿,我家在最角落。当我走过邻居家时,里面出来一个人跟出来到电梯口,此时,另有一人从楼上的楼道中下来,两人同时跟我一起进电梯。到楼下出门,我把书放进丰巢柜子里面寄出。正转身要上去时,他们堵住了我,向我亮出执法证,自我介绍说是集美区文化执法大队的,刚敲我家门没人应就在外面等我,现在请我稍等,他们局长要同我谈话。

一抬眼,五六个人向我走来,为首的就是局长。大家在大厅旁边的沙发上坐定,十多个人围着我。他拿出一份文件,捂住其他内容,在我面前晃了一眼。上面写着,我在住处从事非法政治出版物的发行工作。来不及仔细看,他就翻到第二页,又给我晃了一下。我看到有我卖给某位书友的书,照片特别显著,是政治类的。还没完全看清楚,他就收回去了。

我说可不可以复制一份给我,不行,要再看一眼都不可能。他顺势就跟我说,为这件事情,他们已经调查很久了。我的职业这些他们都清楚,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不可能随便过来找我。现在我做了什么他们清楚了,我自己当然更清楚,所以要进屋里搜查。我当场断然拒绝,没有搜查证不可以进我家。

大家僵持了一会儿,我情绪还是有点激动:搜查?凭什么?不过就是在孔网上面卖了几本书而已!

他也告诉我,现在不让他进门去搜查,再次来的话情况就不同了。大概是我可能自行转移图书的意思。后来我跟他们讲,可以到执法局接受调查。大家说定是第二天上午11点。

在等他们让我签收询问通知之前,我一个人去中庭花园里转悠,他们远远地跟着我。转到另外一个入口的时候,我也见到四个人坐在大堂那边。看来两端都派有人,怕我跑掉,堵我,阵仗不小。

他们联系同事送来一个带打印的笔记本电脑。打印出询问通知。一式两份,都要我签字摁手印。一份他们收走,一份我留下。经办人检查了一下他们那份通知,说有涂改。我就拿我那份与他们手里那一份交换。他们局长站在旁边,看得不清楚就不放心,一叠声地问,什么地方有改?我没好气地转过去对着他,左手拿着通知,右手对着日期狠狠的戳了两下,刷刷刷:是这里!

我带好文件,上电梯回到家里。邻居也被搞得很紧张,你到底搞了什么事情?这么多人上门?解释两句之后才释然。

原委

事情原委是这样的:

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比较喜欢书,有买书的癖好。2009年我在中国政法大学读研,有时在学校内部BBS转让一点自己的闲书,这样就结识了一位朋友,他建议我去孔网上卖。

孔网是上传一张身份证就可以卖书。于是,我就在孔网开了一家,名为网上书店,实为地摊,挂几本书卖。孔网上卖的书都是要经过孔网严格审核,能卖的绝大多数都是国内出版的书,有时也可以挂点不敏感的港台版、外版书。那时候常去潘家园逛旧书市场,买点旧书看完卖掉换点买书钱,偶尔也在网上买几本书。

后来2011年回厦门工作,网店也没有关掉,继续挂着,没啥业务。毕竟是正式开始上班了,这类业余爱好还是要适可而止,几乎没有怎么打理。从那时起,倒过来,在孔网上差不多就是买书多于卖书了。从北京回厦门托运了5000来本书,到现在怕有8000多本了,越卖越多。

这是第一桩事情。

第二桩才是卖港台书的事情。我逛潘家园旧书市场,有时也会买到一些港台书。这两年去台湾玩,也会买几本背回来自己看,都是正常过海关。有几个孔网买书认识的书友,大家谈得投机,我在线下转让了几本市面上见不到的港台书给他们。

思来想去,我感觉应该是我这几年做了点敏感案件,要以此为借口修理我,通过行政处罚最后吊证。吊证虽然已有思想准备,但是以行政处罚的形式掉,我还没想过。

那天晚上,也有朋友提醒我,说他们来这么多人的原因可能只是准备搬书,不见得此事级别就有多高。我夫人也说,看那一群人有些像社会上的,应该就是文化局叫过来搬书的。

还好,当时他们敲门我没听到,不然如果稀里糊涂给开门,岂不是全部都会被搬走?

询问

2月3日,去执法大队,路上带着两本我觉得最敏感的书想要处理掉。一开始见对面是建筑空地,想着用火烧掉,结果绕过去见都是垃圾车挡路,当场愣住。这跟我想的不一样。旁边是湖水,又想着是否可以扔到水里,忽然看到湖中有工人划船,只得打消念头。

咋办呢?慌乱之际开车回家,正好夫人要出去,把书拿给她之后再赶紧去文化局。哇,如果是以前做地下党,也不知道死多少次了。还好夫人比我镇定得多。

文化局在集美区市政广场,进门坐定之后开始询问。询问者为吴XX、罗XX。旁边坐着他们科长,姓胡。非常客气,程序一丝不苟。二人给我亮出执法证,视频打开开始录音录像。

问话一开始就直指我孔夫子旧书网的网店。这有点出乎意料。来者不善,看来没有原来想的那么简单。他们拿出我书店最近三年的卖书清单。总额大概是3.1万。

那一瞬间我觉得更不对了,我想他们应该是为此专门上北京,去孔夫子旧书网调查取证。如果仅仅是调查、处理卖港台书,不可能还去做这些。我判断应该是朝刑法的非法经营罪上靠过去。

当今,不存在任何隐私、禁区,根本不能指望卖书网站这些平台有基本的操守。问话包括孔网的基本操作、如何登记、卖书等等。他们要求我提供自开店到现在的经营数额。

这是一个关键问题,看来是在尽量想增加数额,我判断是有向刑事转化的意图。我回复他们确实无法提供,孔网上面只保存最近三年的数额。再长我也不知道了。话又说回来,即便我知道也不想提供。

好像比我想的要更严重,刑事我还没做好准备,从来没有想到转两本书给书友可能会导致刑事的后果。当时也是跟他们说,希望分开,孔网上都是卖的国内正版书,自己藏书,这是没有任何问题,要处理就处理线下转的港台书。

回去之后,下午文化局打电话过来,要我周五上午就是2月5日再去接受调查,并且要我同时带过去孔网全部的营业数额。我跟他说过两天都有事,得要到下周一就是2月8日。他也同意了。

我判断,看来真的要朝刑事方向走过去了。刑事处罚、吊证。搞不好还会被关起来。

当事人杨晖

记不得是晚上还是什么时候把孔网上挂的书都删除了。当时察看了一下数据,在孔网上至今已经登陆近一万次。十年3650天,平均每天登陆3次。如果每次30分钟,整整208天!荒废时间莫此为甚。

我自己也在慢慢适应这个转化:我卖几本私人藏书,这在文化局看来叫未经许可,从事出版物的发行,这就是违法行为。如果网上卖多了,没有办营业执照,就是非法经营罪。好像又是这回事情,又觉得很诡异。慢慢地有点体会到我做律师遇到的那些案件当事人的心情了。

此时,有消息过来了。据说文化局一开始是例行检查发现的,但后来知道我这几年做了些敏感案件,微信上又爱发点人家不喜欢的东西,所以,有关部门要求作为特殊案件在处理。不然,卖几本港台书而已,哪至于如此大动干戈。文化局、区政法委也告知了司法局。司法局随即也告知所里,请所里及时处理。

这是特色,东边下雨西边晴,道是无情却有情。对这些,我是有点半信半疑,但确实现在到处都是高压线,纵横交错,总有一条适合你。

送书

周四上午(2月4日)我去漳浦处理案件,中午忽然接到乌鲁木齐市一个案件的开庭通知,最后定在2月8日开庭。这样,2月8日就没有办法接受厦门文化局调查。

下午从漳浦回来,动车到厦门站,走路到所里同团队负责人见面讲了这事情,表明自己态度,出了这事情实在抱歉,但并不是我的错。如果朝刑事走过去一定吊证,我会尽量在到检察院阶段先辞职,不给所里造成更大的不良影响。

晚上同人聊天,我半开玩笑地对他说,年初还同他说,想找个办法解决如何可以减少在孔网、微信花费时间的问题,如果被搞个非法经营罪,你还上孔网吗,我承认,确实解决问题了。但是,这样是不是搞得太夸张了点?无非是烤个羊肉串,连消防车都喊起来了。这样玩法会搞死人的。

他建议我找个地方,将书全部销毁。这对我启发很大,好主意。虽然我的藏书几乎都是国内出版的正版、单本私人藏书,极少量才是港台书。但万一他们搞到搜查证,进屋不分青红皂白都搬走,那太可惜了。那天来那么多人的架势,就是要进屋搬书!我自己十多年一直被这些书缠累,全部送出也真的是解脱。但是最好还是送人,销毁多少有点可惜。别人拿着多少有点用途,送人风险似乎也不大。

他甚至还建议,说买个碎纸机在家里把书给碎掉。 那要到猴年马月才能搞完?!

我后备箱装了几本书。饭后我们一前一后开车,到一处没有监控的地方停车,我把书给他——送两本书出去真不容易。

回家后想了一会儿,完全一筹莫展。这么多年买的书不少,当年搬家的时候就累死了。现在怎么搬?买得时候不嫌多,要处理了才知道。快11点的时候想到给XX打电话,他一听,立刻说让专门处理这事情的人联系我。他说,你放心。这个人非常厉害,藏东西的地方,连他都找不到。哇,那太好了。这就放心了。

2月5日上午,我去第二看守所会见当事人。路上一直在想书如何处理。回程中开到一处没有监控堆垃圾的地方。拐进去,拐出来,想着如果丢这里也行。又设想把有的书放车后备箱,车开到一个荒僻的车场停起来,这样让他们找不到即便找到后也不至于带累他人,但这样也处理不了多少。

胡思乱想,惴惴不安。平常动手能力很差,笨手笨脚,这些事情都不会处理。

下午到所里拿2月8号要开庭的那个案件的材料。我想,搞不好这是我的最后一个案件了,仔细一点,务求不要出什么问题才好。归途同案件当事人联系,沟通很久,才听清楚他说乌鲁木齐机场要求做核酸检测。这同我查询的情况不相符,但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有点夸张的是已经下午五点了,此时才说!还好是在成功大道上,下到中医院。仙岳路第一次掉头错误,第二次再掉头进入中医院。下车一问,还好是六点结束核酸检测。手忙脚乱一个程序一个程序地走,总算是搞完了。现在做核酸检测是从口腔改为插到鼻孔测试,非常难受。24小时之内出结果。

开车回家,来处理书的人已经到了两分钟。出小区去接他,脸都被口罩遮住。眼光沉稳、机警。我是很疑惑为什么他随身用拉杆拖着一个纸箱。他笑了一下,说上去我就知道了。上电梯一进门,他就立刻拿出一把裁纸刀将纸箱打开。原来里面都是很多很大的布袋,非常结实,用来装书再好不过了。不显山不露水,专业。

问他吃过饭没有,他是说吃过了。我迅速换上便服,带他上楼看书,两人边看边聊。他处理类似问题极有经验。告诉我,拉出去问题不大,但就怕他们跟踪过来,最后给截住。所以需要一到地头就由多人分配好。大家为我转移,并非是想要我的书,很多书根本用不着。因此,只是把必须处理的书处理掉就行。其它要就放家里,不要就拿去销毁掉。

他问我关键的书在哪里,我把那几排书指给他看。他立刻就用布袋开装,每个布袋装到一半就停止,刚好!然后两人拉着布袋下楼。总共好像六七个布袋。

他留下几个袋子给我们。他问清楚我们地下车库的限高,确认了车型。便掏出手机,问是我与他之间谁叫货拉拉较好。见我犯傻在那边,不知道。他立刻自己用软件叫。没一会儿车到。他们不叫我露面。他们帮忙把袋子拉下去。再过没一会儿,传回来讯息。说是已经安全到地头,并且当场分给了大家。大家还比较欢迎这些书,分得没几本了。

这样的节奏,看上去也不紧张,但实际非常紧凑,一边聊天一边就做完了,简直就是行为艺术。他这样就是电影中出事以后帮忙处理善后的角色。如果像我这样不会动手的人帮人处理,估计过去东看西看,说个几句,商量个计划,过两天实施,不可能有这么麻利。

接着,又有人过来也装了几袋书,运了出去。10点过M过来,他的笑声很有感染力,一见面就鼓励我。人听得精神一振。两人把一些书都装进前面那人留下的袋子里,一起拉到楼下。

处理得很顺利——我自己上半天还一筹莫展的瞎想,晚上他们就过来帮忙处理了。

6日一整天没啥事情。我送书的风声已经传出去了。好些人过来挑书。同文化局那天要进门搜查的阵仗相比,他们慢条斯理,左看右看,挑了又放下,让人都有点小着急,多抱点走不好吗?YT也过来,说是自己家里有地方藏书,可以多带点走。他对指环王很感兴趣,拿了一套,还有点宗教杂志,再挑了几本抱走。

2月7日从厦门到乌鲁木齐开庭。重庆中途中转听说送给人的几袋书给截了。他也是被盯住的。原来他当晚将书移到车里开到自己楼下,并没有将书抬到家里。而是继续放车里,车停路边,就给截了。

一会儿文化局一个女的打我电话,告知准备强开那人的车,将车上的书搬走。我没理她。事后才有人告诉我,文化局在车前待了五六个小时不知道该咋办。最后找个开锁匠把车打开,因为是私人藏书,每本书都是单本,他们只能一本本登记。书名、单价、总价。他们又在那里搞了一两个小时。最后登记了五页纸。

出差回来到地下室实地研究,哑然失笑。我们连基本的常识都没有。电梯出来,直走有监控,左拐侧门没有。我们就是直走,被监控照得清清楚楚。那么大一个监控,都没有注意到!

我在乌鲁木齐出差,2月8日,在厦门那边,家里来了很多人到家里帮忙,他们八九个人忙了一天,书装了三十六箱。下午,有人跟我沟通。他认为不能排除他们将这些书最后算成是非法经营未遂的部分,建议全部都销毁,免得他们顺藤摸瓜最后仍然追踪到书。我自己是觉得书即便留在家里也没啥事,因为都是正版、单本的,但就是不爽给他们收去,销毁倒是一劳永逸,但有点可惜。但那时我这边要开庭了,最后由他们定,我全部授权,我承担全部责任。反正自己没想好之前,人家帮我想好了,我就只管承担责任就好。

晚上有消息过来,说是书全部运出去了。叫了两辆车,晚上十点顺利搬出。到地头后那边也有人接应、分散。至此,总共八千多本图书全部散尽。这样就松了一口气,即便要追,也要费他们一些功夫了,但随即听说,当晚就开始被追踪。

5月13日将举行此案的行政处罚听证会

2月9日晚上回到厦门的家,坐在沙发上,脖子全方位转动,触目所及,都看不到书。好多年都没有见过这境况了。这么多年沉溺其中无法自拔。现在完全的解脱,是非常新奇的感受。

摊牌

节后两周文化局都没找我。我抓紧时间去会见,做好吊证之前的善后。3月1日文化局电话我没接。3月2日电话,我是回复要回家看父母,延后。确实如此,父亲年事已高,已经送到养老院,节前疫情管控很严,探视得要隔离,节后忽然放松,这样就该去看看他。

十多天以后回厦门,3月15日下午去文化局谈话。越谈越火。我说,本来人家叫你们查线下那几本港台书。你们告诉我没办法,你们要吃这碗饭;虽然我绝对不会去做这样的事,但你们做我也理解;但即便如此,也要有个基本的底线,查那几本港台书就好;不要想方设法杠上开花地害人;为什么要一直想把我孔网十年的经营额都搞出来,朝非法经营罪上靠?

我还说,要是你们觉得孔网私人转让藏书是违法,北大冯友兰的女儿宗璞当年卖给中国书店一套新唐书,价格还不低,80年代的1000元,北大图书馆馆长还帮她询价,应该一并叫过来谈话、追究责任,这也是未经批准从事出版物的发行工作!西南联大时期,汪曾祺等也曾多次卖书给旧书店换早餐;毕业季,学校内部bbs上转让旧书;现在的多抓鱼收购旧书,也有人卖给他们;孔网那么多的书摊。这些统统都是未经批准从事出版物的发行工作,都该拉网查过去;文化局搞上一场小文化大革命,如此方能名副其实。

谈话中,吴XX告诉我,我送给朋友的书他们知道下落了,是去了不该去的地方。我一听更火了,送朋友两本书,你们半夜叫人穷尽手段跟踪,真是无聊,除了文化局,没有不该去的地方,都是该去的地方,送哪里都比在文化局好。

他们再次核实我单位的时候,我告诉他们,已经因此而辞职了,你们不就是要让我没法做律师吗,其实目的已经达到了。

问话中我说是转了几本书给书友,吴XX说不是朋友,是客户!我说,这是我在做笔录,要表达我的真实意思,如果你觉得可以代我表达,请坐到我座位上来,我让你。

他们一直要问我孔网经营的盈利。我再三地讲,都是自己买的私人藏书,不想看了挂网上出来处理,算不清楚有什么盈利,即便算得清,也不想告诉你们。

当时我的火气也是慢慢地上来了,跟他们讲清楚,希望尽快出来结果,我一定公之于众,该提行政诉讼就提,我也想搞清楚,那里边的一些书什么时候就变成禁书了,孔网上卖几本私人藏书咋就是非法经营了。

我这么一说,他们愣了一会儿。直到出门的时候,那个胡科长才跟我说,为什么现在没有追究孔网其他用户的违法经营,是因为地域管辖的原因。我当场跟他说,不要把自己搞那么累。

回去后,我很后悔,觉得不该这么火气十足地,慢慢讲就好,但多少松了一口气,看来不会朝刑事方向走了。我最怕这个。其他都没所谓,吊证、罚款啥的照闽南话说都是“青菜了”。我一直认为我不适合做律师。话说我小侄女现在不是很想上学,我跟她差不多,大家一起“青菜”。但也多少松了一口气,看来不会朝刑事方向走了。我最怕这个。其他都没所谓。

此次谈话后一个月都没有消息。

4月16日,文化局电话通知。说下周会送达处罚告知书。

4月21日,文化局将处罚告知送过来。该来的总是要来的。上面居然只字未提转让港台书的事情。只是说,我没有相应的许可,就在孔网、线下卖书,总金额40499.60元,处以7倍罚款,罚28349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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