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范冰冰在其社交平台发布了一段文字,她写道:“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是不公平的,当你认为不公平时,你要觉得这是正常的,当你认为公平时,你要觉得自己是幸运的!——一个朋友常常在我耳边讲的话”。但网友却认为她这段话并没有那么简单。
昨日,有网友发现范冰冰点赞了一条有关明星“偷税补税”的文字,该网友还调侃称:“看来范冰冰真的是忍了好多年!”
这位网友的全文为:“那就希望将范冰冰之后补税的117亿名单公布,不要逮住一个人往死里搞,全部公布出来整改,别把限薪令拿来糊弄观众。我觉得天价片酬是现状,能解决这些现状才是优秀。”
这一观点发布后,在点赞不过50的数据中就有范冰冰的身影,可能是担心舆论对于这一点赞行为,有什么意味深长的解读,范冰冰悄然又取消了点赞。
事件回顾
据悉,2018年,一场“阴阳合同”引发的税务风波引发了全民热议。
2018年5月底至6月初,崔永元连发多篇动态,爆料范冰冰涉嫌利用“阴阳合同”偷逃税,并附有相关合同复印件,上有范冰冰名字。崔永元与范冰冰的“梁子 ”于15年前结下。2003年,冯小刚执导的贺岁电影《手机》,男主角因婚外情应对失措,狼狈不堪,被崔永元“对号入座 。2018年5月初,该片要拍续集,主创是原班人马,范冰冰还是女一号,片名叫《手机2》。崔永元极度不满,接连微博爆料,引起关注。特别是有媒体评论指出,崔永元怒怼范冰冰不是“八卦 ” 是“举报”后,引发强烈社会反响,国家税务总局随即表示要依法严查。
距崔永元爆料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事件3个月后,税务部门对案件的调查终于有了结果。从调查核实情况看,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江苏省税务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开具巨额罚单,需补缴的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共计近9亿元,影视行业的税务问题被推上风口浪尖。
而近段时间,郑爽被曝1.6亿天价片酬、偷税偷税,再次引发社会对影视圈内税务问题的关注,75位一线艺人共注销200家公司,其中包括黄晓明、何炅、杨幂、章子怡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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