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湖南湘潭,有媒体报道,一名男子在公交车上行窃,偷走一位老人8000元,之后又主动返还7500元,老人回家后发现有500元不见了,立刻报警。目前,警方已将涉事人抓获。
事发当天,老大爷外出,在坐公交车时发觉有异样,但没有在意,只是简单地检查了一下包。在回到家后,老大爷清点自己口袋中的8000元钱,这时他才发现竟然少了500元,老大爷立刻报警。
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五里堆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刻出警,展开调查,在了解老大爷一天的行动路线后,老大爷提到应该是在公交车上丢的,当时察觉了异样,只是查看了包,并没有清点钱。
民警随即调取公交车上的监控录像,视频画面显示,从老大爷上车时,身后就跟随着一名身穿黑色外套的中年男子,老大爷落座后,男子紧跟着坐在老大爷的后面,在后面搞了半天小动作后,起身离开。此时,老大爷察觉到异样,低头看了看包,又回头看了看后座,发现没有人,便又转过身来。
民警推断黑衣男子就是小偷,而从男子犹犹豫豫的神态和不太熟练的动作来看,此人应该是初犯,这个过程长达十多分钟。随后,警方通过多方调查,最终将犯罪嫌疑人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唐某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唐某表示,当时自己尾随老大爷上车,之后从车身和车座的空隙拿走老大爷的钱,他也有些犹豫。因为自己家生活遇到困难,确实需要钱,但又考虑到对方是个80多岁的老人,这笔钱对他来说可以渡过难关,但对老大爷来说很有可能就是救命钱。除此以外,他还考虑到8000元数额较大,一旦被警方抓到,可能触及刑法较重,家中还有小孩需要照顾,所以只拿走了500元,将剩余的7500元又放回老大爷的包里。
事后,警方成功追回老大爷丢失的500元,便将其归还给老大爷。警方提示,扒窃属于一种行为犯罪,只要是实施了这种行为,不管他行窃了多少财物,结果如何,都一律立为刑事案件,切勿以身试法。目前,唐某已被警方拘留。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对此,有网友表示,还知道害怕老人的钱是救命钱,就还有机会改过自新,应该是家里真的遇到困难了,也是生活所迫。希望经过这件事后,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积极改正,人犯错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良心。
在此也要提醒大家,在出门时,要检查好门窗,以免小偷入室盗窃。另外,在人较多的公共场所时,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尤其是老年人,以免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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