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林郑月娥:完善选制修法时间非常紧迫!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接受凤凰卫视独家专访时指出,关于完善香港特区相关选举制度的修法时间非常紧迫。

她透露,今年两个重要选举的举行时间或将对调,即先举行负责选出行政长官的选举委员会选举,再举行香港立法会换届选举。而届时,新一届立法会更将产生选委会的新组别。

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有关决定的授权,结合香港特区具体情况制定相关法律,并决定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后,将由香港特区在本地公布实施。

不过,距离下一届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选举只剩下一年时间。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接受凤凰卫视专访时表示,正常情况下,下一届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将在明年3月经选举产生,因此,修法的时间非常紧迫。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 林郑月娥:时间非常紧迫,可以说就剩12个月了。当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了附件一、附件二后,就会交给特区政府进行本地立法。

我们的工作就是要草拟相关的修订,然后提交给本届立法会审议通过,通过之后就进入具体安排选举。

现在大家都应该清晰,有三场选举,分别是:选举委员会的选举,这个当然是经调整后的选举委员会,这次改善调整后的选举委员会;然后是立法会;然后是我刚才讲的,明年三月就要选行政长官。所以可以说是一步接着一步。

记者:所以照你刚刚所说,其实是否可以确定地说接下来会先进行选委会的选举,之后才到立法会选举,之后再到明年的行政长官选举?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 林郑月娥:从逻辑上来讲,因为赋予了经过调整的选举委员会,除了有以前的功能,去提名行政长官的候选人,以及投票选出行政长官候任人让中央来任命,现在又多了一个功能,这个功能就是要透过自己选举产生一定数目的立法会议员,以及要负责提名这些选立法会议员的候选人。

所以从逻辑来讲,应该是选举委员会的选举是先举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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