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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中国全国人大本周开始启动香港选举制度法律条文的修改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香港代表团的审议时再次提到提到香港问题。韩正除了再次强调“爱国者治港”的原则外,还着重谈了香港的民生和经济,主要是香港居民的住房和发展香港金融中心的问题。对前者他强调:“解决这个(香港住房)问题,难度是很大,但总要有开始的时候。”对后者他明确表示:香港的金融中心是香港的骄傲和优势,“不能削弱,只能加强”,国家会全力以赴支持香港金融中心和创科中心的发展。
笔者认为:韩正在人大香港代表团做出的上述表示,实际上指出了中国中央政府对香港未来下一步发展路径的考虑甚至计划,即解决香港居民住房问题、国家支持香港发展金融和创科中心。但要实现上述目标,则不单纯是一个经济问题,它必然还涉及社会和政治方面的管理方式和手段,尤其是管理香港人财团和对香港中资机构、内地相关涉港部门的廉政管理。
从解决民生问题着手
中国全国人大开启对香港选举制度的改革,意味着香港今后的政治和社会历史将进入另一个发展阶段。历史走到这一步,与香港回归时的设想是有出入的,并非如人所愿。但也正是因为如此,解决香港社会长期无法解决的民生问题就更显迫切,尤其是香港居民的住房问题。而且从另一方面说,也正是因为香港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处理民生问题也会更加顺利了,中资企业可以在其中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香港人多地少是事实,但任何一个去过香港的细心人同样都会发现,港岛和九龙土地非常紧张,而一旦往北进入新界地区,大批土地却仍然空闲。这种状况是港英政府留下的后果:因为在那个年代,新界这片挨着深圳的地区是被当作边境军事地区对待的,不能建设居民住宅,包括其它商业用途也受到限制。而香港回归近24年后,香港本地居民的住房问题却仍然无法得到解决,则是当地地产财团使然了。因为这些财团不希望新界土地被开发出来,也不希望香港林郑月娥政府可以填海造地,因为这会使他们无法维持楼房高价以牟利。于是他们与港府和内地的少数人合作,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导致香港在居民住房开发方面无能为力,继而长期绑架了香港居民的住房问题。而且在由少数财团控制香港经济的格局下,单靠特区政府本身解决本地居民住房,事实上是有很多困难的。
而在香港通过《国家安全法》和现在修改香港选举制度的背景下,情况已经和过去有所不同。在这种情形下,中资企业尤其是央企可以考虑发挥其特有的功能,赴港投资民生项目,特别是地产项目。中资企业可以利用其雄厚的财力和强大的基建能力,与香港政府合作,以薄利多销方式,平抑香港房价,为解决香港居民的住房问题发挥独特的作用。而且,在当今香港的新形势下,可以有理由认为,中资机构在香港的投资和运作客观上也会比过去要顺利。
此外,中资企业还可以考虑赴港投资其他民生类项目,以惠及当地经济和民生为投资目标。
通过上述举动产生经济和社会效益,不仅可以有益于香港居民,也有利于使香港可以稳定度过即将进入的这个新时代。
管理港人财团
与香港民生相关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对香港人财团如何管理的问题。香港回归20多年来,这个问题一直在影响香港的经济和政治,同时连带地影响中国中央政府对香港的有效管理,从董建华政府发展高科技的“数码港”政策被香港地产商人走样成房地产项目开始就是如此。这个香港的小团体还通过各种手段影响大陆中央政府的政策,实现他们在香港和大陆的个人利益。如果不能对这个团体实施有效的管理,中央政府当前对香港的政策就无法得到有效落实,这不仅仅是改革选举制度这样单一的问题。
这个问题之所以成立是因为,香港公务员队伍是一支执行能力很强但缺乏规划和决策能力的队伍,这是英国通过本国派出总督对香港实行一百多年殖民地模式管理的结果,即:英国人决策,香港人执行。北京和香港的政治圈子里一直在议论:大陆一直让香港公务员当家作主,“港人治港”嘛,可他们不知道如何当家作主,是真的不知道。可是正是他们在对香港实行着日常的管理,这决定了,香港管制和发展的重要方案,客观上必须由中央政府来确定,然后交给香港公务员来执行,才能有效落实。回归20多年来的现实一再证明了这一点,朱镕基当年告诫香港公务员那句“不要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话,在今天仍然有效。
鉴于香港经济实际上是由上述香港人财团的小圈子所控制的,而离开中央政府,香港政府本身又无法管理和协调这些资本家;而且,港府在面对这些富豪在本地经济中的强大实力时,确实力量不够。如此,在为香港制定重要的管制和发展方案时,中国中央政府就不得不就管理本地香港人财团拿出方案,而且中央政府也有这个实力和资源,但运用这些资源需要自己出面。因此,中央政府也就无法回避地要直接面对这些香港人财团。
在对香港人财团的管理中,以下几点十分重要,必须明确地加以坚持:
香港人财团获取利润和企业发展,均不能同香港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对抗。这实际上也是不和中央政府对香港的管理计划相对抗,全世界都是如此。
在上述前提下,中央和港府对这些港人财团的发展予以支持,在香港和大陆提供各种发展机会、资源和优惠,否则将依法予以遏制、限制并采取法律手段。例如当前中央和香港政府帮助解决香港居民住房问题的政策,任何香港人财团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加以阻挠和破坏。
财团不得为自身利益操纵、支持、鼓励其它力量,例如媒体、社会团体、外国机构同中央和香港政府实施的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相对抗,或企图影响相关政策。
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并证据确凿,一律依法追究。
支持一切财团与中央和特区的香港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相一致的经济活动,并在政策和法律范围内给予优惠。
惟有对香港人财团拿出上述政策、划出底线,才能够有效解决这个回归后困扰了香港20多年的问题,香港下一步的发展才能够轻装上阵。
加强涉港机构纪检工作
还有一点也极其重要,即对涉港中资机构、内地涉港部门的廉政建设问题。在今天香港即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的背景下,对上述机构的廉政建设只能加强,而不能有丝毫松懈。
这个问题之所以重要是因为,自改革开放以来,因为当时的历史条件,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中国对体制内反腐没有像今天这样严厉,尤其是像中共“十八大”以来那样地雷厉风行。其次,即便是在今天这样严厉的反腐环境下,对中央统战系统内的反腐烈度也不像内地地方政府和党的系统那样严厉,尤其是涉港澳台系统,这可能是这些系统的特殊环境和工作性质、传统使然。但在香港这样的环境下,这恰恰是廉政的薄弱环节,尤其是香港历史马上就要进入新的历史环境这样的大背景下。
上述问题和在香港从解决居民住房问题入手改善民生、管理香港人财团这两点密切相关,而这两者是从根本上实施新时期香港发展战略的关键,因此廉政问题极其重要,必须保证中央涉港事务的机构和团队不能在这个关键时刻出现问题,否则新时期香港发展战略的落实必然也会出问题。
笔者认为,当前下列两点很重要:
首先应该在内地驻港和内地涉港机构中进行一次廉政教育整风,驻港人员应该轮流进入内地参加。在整风中,每个参加者都应该结合自己情况,坦诚自己的问题和不足,纠正问题,更好工作。
对于在廉政教育中查实的、明显违法违纪的相关人员,应该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笔者认为在当前香港的背景下,面对马上就要来临的下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上述行动十分有必要,这是中国的国情和现实政治环境使然,可能也是相对卓有成效的。而且笔者尤其要强调的是,这一切还适用于对台湾事务,因此不能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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