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又开始严厉打击那些想钻空子的人了,
从2020年7月1号起,
中国第一部“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正式出炉!
违反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永居证的公职人员,
予以撤职或开除处理!
同时,也是在2020年7月1日起,
为了监测境外大额现金交易,以及境外洗钱活动,全国部分省市将开始试点实行,“大额现金存取必须登记”政策,个人存取10万以上就需要登记!
再然后,就是从2020年11月1号零时起,中国国内将展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而这次人口普查的其中一个重点,就是要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定居国外者或将被强制销户!
是的,从这个月开始,国家又要“点名”啦!11月1日起,总共700多万名的工作人员,已经开始了上门登记。
而这中全国性的“点名”,十年一次,除了是为了查清中国人口数量外,还可以调查人口的结构、分布等重要信息,准确把握人口变化的趋势性特征。
而这次人口普查的其中一个重点,就是公安部部署各级公安机关,将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
不过大家也不要急,如今的人口普查,
并不是像网传的那样“去了国外就会被注销户口”,根据各省市的发出的通知,主要的描述都是说加入外国国籍,以及在国(境)外定居人员。
其实大家最早开始关注到“海外华人销户”的消息,
是2018年上海发布的《上海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其中第四十六条规定,
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
本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注销户口登记。
此前,上海也曾传出消息,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被派出所告知:
5月1日起,持绿卡华人将被强制注销户口!
但在半个月后,上海官方回应,
因“出国定居”定义尚不清晰,所以暂不实行。
不过对于这次的改革,大家也不需要惊慌,之前,有针对出国定居人员应当注销户口的规定,但是每一次都没有真正实施!而且,注销户口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可怕…
如何定义“出国定居者”?
01
国务院对“定居”一词的解释是,①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②或者中国公民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或以上的合法居留资格,并在国外居住。
“户籍”并不等同于“国籍”
02
户口是我国对居住于领土范围内的人员,进行人口管理的手段,其特征是持有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而国籍是中国对拥有国籍者实行外交保护的依据,其特征是持有护照。
因此,华侨在销户后,仍为中国公民。所以,“户籍”并不等同于“国籍”!
取消户籍后可以重新申请落户
03
即使在海外定居并且已经注销了户籍的华人,想回国生活,也可重新申请落户!
持有枫叶卡/绿卡的海外中国移民如需恢复户籍,需要先到市侨办进行审批,获得《华侨回国定居证》。根据《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拟定居地为原户籍注销地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已在国内连续居住一定时间;②有稳定生活保障和合法固定住所。
其中第五条规定需要提交的各项表格和证明,其中华侨应提交《自愿放弃国外居留资格声明书》。
如果获批回国定居,华侨将会领到一份《华侨回国定居证》,凭《华侨回国定居证》,不再有华侨身份可以到公安局申请恢复户籍,同时恢复居民身份证。
总得来说,政策只会越来越紧,
人口普查才刚开始,
如果真的借着这个势头整顿了户口,
那也不是什么意外。
只是一直以来,许多华人拿到PR,
都是抱着给自己“留两条路”的心态,
既在国外长期居住,但还是中国公民,
也算有一条“后路”。
不过这样一番整顿之后,
那些想要钻着空子两头拿好处的人,
可就没法继续占便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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