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遣散费,拒绝新合同!疫情期间,华人工作维权问题攻略!

快1年了,加拿大一直被COVID-19的无休止的大规模传染所困扰。经济不景气,导致很多公司无故裁员,这就让很多外语不好,或者是不懂加拿大雇佣人力法律的华人朋友们,白白受到雇主欺负。

今天小编就主要近期的几个主要问题,与大家分享,在COVID-19疫情期间,雇主提出的那些让人忍无可忍的非礼问题!

1. 原来我是全职,在疫情期间,公司的效益不好,雇主想让我变成兼职/缩短工作时间,并且重新签一份新的雇佣合同,这样是合理合法的吗?

答案:NO!

雇主不能因为COVID-19而让你改变你的工作状态等。因为,任何一方只要签署合同,都是有利于雇主自己,而不是被雇佣者。新的合同可能包括例如随时因COVID-19疫情而终止合同等非合理条款,或者不给/少给遣散费等。侵害你应有的权利。如果你有任何问题,可以先找就业方面的律师帮你审查一下合同,是否合理。以便做出最佳回应。如果你不接受,又强制让你执行,你还可以提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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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因为COVID-19疫情,雇主要削减工资/年终奖,克扣假期等,是否合理?

答案:NO!

任何雇主都没有权力,克扣工资或者假期的权力。这违反了安省和联邦的保护工作者权益的法律。你在开始为他们工作时,和雇主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口头雇佣协议,在任时候,尤其是在COVID-19期间,也不允许随意克扣。如果雇主不顾你的反对继续进行任意改变或者克扣,你可以要求赔偿相对应的奖金,或者减少工作时间,以此解雇你的话,你可以索要全部的遣散费。

3. 因为疫情原因,公司要以不同的形式解雇/遣散我,要给我遣散费吗?

答案:YES!必须给,还要给比平时多!

许多公司觉得,啊,疫情期间公司本就受到冲击了,效益不如以前,现又面临经济处境,所以必须要给员工遣散费~这也是违法的。如果行业前景黯淡,员工被辞职后,无法立即找到相应工作,还是要给双倍遣散费的!最高可达24个月的工资。在你接受雇主的辞退条件之前,应该与律师联系,或者使用Severance Pay网页,来了解你实际应得的遣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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