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发生在中国的一个新闻说趁孩子睡着了,年轻的爸妈半夜出去吃宵夜,结果孩子醒来后一个人离家差点走丢。幸好有好心人报警,孩子没走丢也没受伤,警察批评了父母几句,然后就合家欢了。但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多伦多会怎么样?警察会第一时间 通知儿童保护机构CAS,孩子一定会被带走,经过漫长调查确认父母适合保护孩子,孩子回还给父母,一旦父母被评估不合格,这个孩子就不会回到父母身边了。
最近,BC省一个北京妈妈把省儿童厅告上了人权仲裁庭(BC Human RightsTribunal),在这起案件里,华人妈妈哭诉道:就连探望我的孩子,儿童厅都不许我们说普通话!
法庭文件显示,2016年10月,北京妈妈M.L.(法庭代号,下文简称M)由于在管教孩子上有过动手行为,一年多前她的两个孩子都被儿童厅带走,由该厅负责照顾。
初来乍到的M自知理亏,只能接受了这个现实。她依照规定,条件一旦允许就会去看孩子。
根据规定,在孩子由儿童厅照顾期间,M可以在有条件下探望孩子。不过,儿童厅的一个规定则十分奇葩——他们命令:M女士在探望孩子的时候不能说母语普通话,只能说英语!
M实在委屈,就向人权仲裁处投诉了。但是儿童厅表示,自己做的没有错!投诉应该撤销!理由是M女士可以说英语,用英语和孩子交流完全没问题。而且,在M女士第一次探望孩子之前,她就签了一份协议,上面写明了只能跟孩子说英语!
此外,儿童厅也不能确保M女士是否用普通话表达作出一些不能做到的承诺,又或者用普通话来讨论案件,这样会对儿童造成受伤害的风险!
但是,仲裁处在调查中发现,M跟孩子说普通话的一个原因是,她曾问过孩子是不是想学普通话,孩子们说想学。后来,M还给孩子带了一些可让孩子学普通话的书。
孩子的父亲也希望孩子们能学习普通话,因为孩子在中国的祖父母只会说普通话。有一次祖父母给孩子打电话,孩子们却完全不知道爷爷奶奶说什么……
其实,M在开始探望孩子3个月后,就曾要求安排翻译,但是也被社工拒绝了。
裁判官表示,既然担心M女士用普通话说的内容对孩子有危害,为何儿童厅不找一个可以说普通话的工作人员来监督一下呢?给他们找一个翻译也可以啊。如果儿童厅想禁止民众用母语,就必须要提出正常的理由,但现在这些理由显然不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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