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关厢一餐馆往洛塘河倒剩饭剩菜被罚!


5月18日晚11点多,有网友报料:“南关厢历史文化街区南街一饭店直接将餐厨垃圾倒进洛塘河里!请问素质呢?”


报料网友还拍下了现场视频。



5月19日上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来到会源南街的家之味餐厅进行调查。



时间过去半月

这家饭店目前情况怎么样?

处罚结果又如何呢?

6月5日下午,报姐获悉:

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已送至家之味餐厅。



违法必究


5月18日22时28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特勤中队接110急联动举报“南关厢会源街南岸一个店家把店里的泔水直接倒在洛塘河里需要处理”,中队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调查。



经初步核实,被处罚单位涉嫌随意倾倒城市生活垃圾2019年5月19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被处罚单位于2019年5月18日晚上在顾客用餐完毕后,将餐桌上部分剩余的米饭、茶水等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随意倾倒至店铺北侧的洛塘河里,经查看举报人提供的视频资料,当事人在收拾餐桌时与店员多次将餐桌上剩余的米饭、茶水等生活垃圾倾倒至洛塘河中



该行为违反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四款“禁止随意倾倒、拋洒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规定,已构成随意倾倒城市生活垃圾的行为,应当予以惩处。


今后会好好分类


6月5日下午,家之味餐厅负责人接过处罚决定书,并在上面签字。该店最终被罚款处理。

她表示,原本是出于喂鱼的目的,没有考虑到垃圾分类的事情。“我们已经告诉全部员工了,让大家引以为戒,做好垃圾分类。”


已对6起垃圾不分类案件进行立案查处


4月17日,我市开出首张垃圾不分类处罚单!对一企业罚款1200元。



今年以来,我市全域化推进辖区垃圾分类工作,已经对辖区内80多家企业、商家分类情况进行了检查


此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ㄍ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对住宅小区、工地、商场、写字楼等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查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单位和个人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投放等违法行为。据悉,截至目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查处6起垃圾不分类案件



小贴士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别再把垃圾分类不当回事

可见,如果不做好垃圾分类

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都可能受到处罚

但处罚并不是目的

最重要的是

大家能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为城市减负、为环境加分


编辑:杨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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