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这家餐厅欠薪多年!还想转移财产逃避工资


亚美法律援助处(AALDEF)6日宣布,此前被餐厅员工告上法院的一家亚裔餐馆业主,日前在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获得不利判决,上诉法院决定维持此前纽约南区联邦法院的判决结果,判定餐馆业主非法拖欠工资并试图通过转移财产以逃避归还欠薪,接下来将拍卖房产偿还267万美元工资。


图为法拉盛的金刚山餐厅


根据法庭文件,位于纽约法拉盛北方大道138-28号的金刚山餐厅(Kum Gang San)的11名员工于2014年6月将韩国餐厅老板柳志诚(Ji Sung Yoo)告上法庭,称他们每天工作超过16小时,没有加班费,且时薪未达纽约州最低工资标准。


他们还称餐厅老板要求他们在歇班日到纽约市外的农场摘菜,去老板家门口铲雪等。


图为曼哈顿韩国城金刚山餐厅


柳志诚此前在曼哈顿韩国城也经营过金刚山餐厅,该餐厅从1997年营业至2014年左右,因无法负担租金而歇业,2005年起被州劳工厅调查,发现其拖欠员工薪水,且未把餐厅收入和支出正确记录在案,2010年州劳工厅要求餐厅向66名工员支付欠下的195万元工资。


法拉盛金刚山餐厅则于2010年被罚款4000元,原因是违反童工法。


柳志诚(右二)


柳志诚曾于2015年5月在法拉盛金刚山餐厅内召开记者会,对当时纽约南区联邦法院要求他支付267万元欠薪的判决以及被众多韩裔员工告上法庭表示痛心,难以接受韩国人告韩国人,并称这起官司中唯一获利的就是律师,批评一些律师楼声称提供免费服务,但实际上收取很高律师费。


图为法拉盛的金刚山餐厅


之后柳志诚继续上诉,并将位于皇后区、曼哈顿和布碌仑(布鲁克林)的三处房产转移到妻子和两个孩子名下,以期避免支付欠款。


本月3日第二巡回上诉法院的判决书显示,决定维持此前南区法院的判决结果,柳志诚需支付267万元欠薪。



亚美法律援助处律师金柏宁(Ken Kimerling)表示,上诉法院的判决对那些违反劳工法、剥削员工的雇主来说是一个警告,就算试图逃脱惩罚,法律不会放过任何人,会要求雇主偿还亏欠员工的款项,如今柳志诚和家人可能要失去住宅以偿还欠下的工资,他们位于布鲁克林的住宅将于12日拍卖出售。


柳志诚一家因藐视此前法庭判决结果、未归还欠款,须在本月19日出席听证会,原告员工仍持续要求柳志诚偿还欠款。赶集妹6日致电金刚山餐厅,接电话者说老板和经理都不在,无法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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