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关部门6月1日宣布,由于美国联邦快递在中国发生未按名址投递快件行为,严重损害用户合法权益,违反中国快递业有关法规,决定对此立案调查。
这一消息,符合公众期待。因为,就在5月24日,联邦快递将华为公司从日本寄往中国的2个包裹转到美国,并试图将另外2个从越南寄往华为亚洲其他办事处的包裹转到美国。虽然联邦快递事后进行道歉,但仍声称货件是“被失误转运”,没有外部干扰。然而,在美国将华为列入出口管制“实体清单”后,联邦快递作为华为合作伙伴,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所谓“包裹误运事件”,难道只是巧合?更何况,美国“棱镜”项目爆料人斯诺登曾举证,美国政府确实拥有“物流拦截”的能力。联邦快递的“误运”究竟是业务层面的疏漏,还是有意配合美国政府的“长臂管辖”,必须要向外界解释清楚。
根据中国快递业有关法规,快递公司要保障寄件人的通信自由,不能误投,不能隐匿,不能私拆,更不能超范围转给他人。据此,中国有关部门与联邦快递进行了严肃交涉,并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作为一家在中国运营数十年的快递公司,联邦快递有义务配合中国有关部门的调查,中国有关部门有权力依据调查结果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中国所有企业和人员快递服务的合法权益,都应当依法得到保护。
目前,中国已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将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对列入清单的实体采取任何必要的法律和行政措施。联邦快递遭调查,对其他不遵守中国法律法规的外国企业、组织和个人将是一个警告。
中国市场巨大,利润丰厚,欢迎外资企业前来发展,但前提是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遵守市场规则和契约精神,不能出于非商业目的对中国企业实施封锁或断供,不能损害中国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只有这样,外资企业才会在中国迎来广阔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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