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消息,近期,美国联邦快递在中国发生未按名址投递快件行为,严重损害用户合法权益,已违反中国快递业有关法规,国家有关部门决定立案调查。
近日,美国联邦快递公司FedEx在未经华为授权的情况下,将华为从日本寄往中国的两件包裹寄到了美国一事引起广泛关注。
5月28日,据环球网援引路透社报道,华为于上周五向该媒体透露,联邦快递将华为2个包裹私自转运至美国,并对另外2个包裹进行扣留,欲“如法炮制”。
报道称,4个包裹中均无“技术相关”内容,目前已有1个被华为收货。鉴于发生此事,华为表示正在重审其与联邦快递之间的合作关系。
根据华为提供的物流单信息显示,5月19日和20日,华为从日本东京分别寄出两个包裹,收货地址为中国。但在5月23日,2个包裹则被转运至联邦快递美国总部、田纳西州的孟菲斯市。
另外,17日华为还从越南河内寄出2个包裹,收货地分别为华为在中国香港和新加坡的办公室。但在21日,2个包裹抵达中国香港和新加坡后,在联邦快递于两地的转运站内遭到扣押,运货状态显示“出现异常”。
根据联邦快递官网,“异常”情况指的是包裹在运输过程中遭遇了“不能预料的事件”,如清关延迟、国定假日、或是无人收货等。至于到底发生了哪种情况,联邦快递未作解释。
联邦快递5月28日在其中国官方微博@联邦快递中国
发布声明表示:对于少量华为货件被失误转运表示抱歉。没有任何外部方面要求联邦快递转运这些货件。
联邦快递微博声明全文——
我们重视所有的客户,他们每天交付给我们超过1500万个包裹。我们对于少量华为货件被失误转运表示抱歉。我们确认,没有任何外部方面要求联邦快递转运这些货件。有关货件正在退还至发货方途中。该事件不能代表我们全球超过45万名员工每天都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其所期望的高质量运输服务。
此前据路透社报道,华为表示目前正在审查与美国联邦快递公司(FedEx Corp)的合作关系。
华为公司表示,这四个包裹中只包含文件而“没有任何技术内容”。根据联邦快递的网站,状态“异常”意味着意外事件阻碍了包裹的递送,例如海关延误、假日或无人接受递送。目前,华为已向中国邮政监管部门提出正式投诉,中国邮政监管部门正在调查这起事件。
针对华为反映的情况,21世纪经济报道邮件问询联邦快递。28日晚间,联邦快递答复21世纪经济报道称是误送,并指没有任何外部方面要求联邦快递转运这些货件。有关货件正在退还至发货方途中。
在5月29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问及联邦快递一事时。外交部发言人陆慷回应称,“我们注意到有关报道和社交媒体上的评论。我们对企业间的商业行为一般不作评论。但发生这样的事,华为和公众希望FedEx给一个合理的解释,也在情理之中。”
陆慷表示,我也不知道,把货物转运错地方这样的事情,对FedEx公司来说是不是经常发生。如果是经常发生,对FedEx这样的大公司确实不应该;如果不是经常发生,就更需要FedEx解释清楚为何最近一而再、再而三发生在华为身上了。
中国还有这两项反制措施
一、中国对美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于6月1日正式实施。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19年第3号公告,中国已于2019年6月1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
根据公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原产于美国约600亿美元进口商品清单中的部分商品,分别实施加征25%、20%、10%的关税。对之前加征5%关税的税目商品,仍实施加征5%的关税。
二、中国将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
商务部详解: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将获《反垄断法》处罚,首批名单近日出台
6月1日下午3点半,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司长王贺军、安全与管制局局长支陆逊接受多家媒体联合采访,就昨晚公布的“不可靠实体清单”回答记者提问。商务部介绍,目前,商务部正在履行相关程序,“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文件以及首批名单将于近期出台。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司长王贺军指出,中国出台此制度是针对一些国家、一些公司违反国际规则和违反通行的法律原则,限制对特定国家、特定公司贸易时所采取的有针对性的措施。
王贺军指出,一些国家的限制措施违反了世贸组织规则和自由贸易原则,同时也违反了世贸组织的最惠国待遇原则。“一些公司限制和断绝与其他公司的交易并非出于商业考虑,这在任何国家都是违反反垄断法的。根据中国《反垄断法》第17条规定,占有市场地位的这些企业,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否则将按照《反垄断法》进行处罚。”
王贺军指出,“如果一批次有很多公司采取这样(基于非商业目的对中国公司实施封锁、断供)的行为,我们会一批地出清单,如果是个别企业违反规定,我们会把个别企业纳入清单。”
王贺军强调说,将企业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会有一个调查程序,相关利益关系方将拥有相关的申辩权。根据相关标准,清单内企业也会进行相应调整。
王贺军同时指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是中国的基本国策,我们会保护任何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我们的营商环境;但是任何的违法行为,相关企业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此外,针对为什么要出台“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哪些行为会被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对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的主体将采取哪些措施等问题,6月1日商务部也做了详解。
为什么要出台“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抬头,部分国家滥用国家安全的概念,滥用出口管制的措施,滥用长臂管辖的手段,对全球经济贸易的增长和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的分工造成了严重损害,对全球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产生严重影响,也破坏了国际经济秩序和多边贸易规则,损害了全球经济和包括中国在内的各相关国家利益。
哪些行为会被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国政府在决定是否将某个实体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时,会综合考虑四方面因素:
一是该实体是否存在针对中国实体实施封锁、断供或其他歧视性措施的行为;
二是该实体行为是否基于非商业目的,违背市场规则和契约精神;
三是该实体行为是否对中国企业或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
四是该实体行为是否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或潜在威胁。
将对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的主体采取哪些措施?
商务部表示,将依法依照《对外贸易法》、《反垄断法》、《国家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措施,对列入清单的实体采取必要的法律和行政措施。
同时,社会各界也会从中得到警示,在与已列入清单的这些实体进行交易和交往时候,提高警惕,防范不可靠风险。
中国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希望达到哪些目标?
商务部表示,中国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主要希望起到以下作用:
一是维护中国国家安全,包括经济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资源安全等;
二是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企业正当权益,防范中国实体在国际经贸活动中遭遇断供、封锁等重大风险;
三是维护公平合理的国际经贸规则和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维护全球产业链的安全和稳定。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5月31日宣布中国将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
高峰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反垄断法》、《国家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政府决定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将那些基于非商业目的对中国实体实施封锁、断供或其他歧视性措施,对中国企业或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对中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或潜在威胁的外国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列入其中。
对于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的外国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将采取必要的措施。具体措施将于近期公布。
高峰称,当前世界经济发展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多边贸易体制面临严峻的挑战,正常的国际经贸活动受到干扰,一些外国实体出于非商业目的,违背正常的市场规则和契约精神,对中国企业采取封锁断供和其他歧视性措施,损害中国企业的正当权益,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也给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带来威胁,对全球经济造成负面的冲击,对相关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造成损害,为维护国际经贸规则和多边贸易体制,反对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维护中国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中国决定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
美国总统特朗普当地时间5月15日签署行政命令,宣布进入国家紧急状态,允许美国禁止被“外国对手”拥有或掌控的公司提供电信设备和服务。
5月16日,美国商务部产业与安全局(BIS)将华为及其非美国附属68家公司纳入“实体清单”。多家美国企业拟据此停止向华为供货或停止相关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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