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闸征收,原盐城盐城汽车修配厂老职工的房子属于谁?


原盐城汽车修配厂职工黄发实名反映称:


我叫黄发,父亲黄斌和我本人、弟弟黄文均是原盐城汽车修配厂职工,当时一家六口合住一间一厨宿含,宿舍位于盐城市亭湖区通掄南路30-16号,东间加油站路西。



我1985年结婚成家.单位在原宿舍区又分给我父亲二间狭长宿含,约20平方,厨房与我另一间约10平方共用。后来,弟弟也在该房屋结婚成家,弟弟黄文户口本上清晰记录着地址:亭湖区开发大道中路33-16号(新唐社区)。



后父亲因病于1995年底去世,此房一直由母亲王云霞居住(现年85岁)。本人负责照理。随着母亲年龄逐渐增大,该房的居住条件已无法让其生活,我们兄弟四人轮流供养,此平房就一直没有居住,存放了一些母亲王云霞居住衣物。由于原盐城汽车修配厂改制,我们兄弟都下岗在外打工忙于生计,对该房屋没有时间经常回来。


2018年该地块拆迁丈量,我和弟弟一起到场并留了电话,事已至今,快拆迁了,一直没有与我们兄弟签订征收协议,我们到新唐社区找征收负责人,他们却声称该房屋早已经由五星街道新唐社区将该房转给个人汤x山


我们多次找所在新唐居委会,社区董书记说了解情况后答复,结果回复无手续无法处理。


新唐居委会竟然说我无手续,我们一家人感到很诧异,现在唯一能证明房子是我们的证据就是黄文的户口簿,另外就是我父亲死亡后母亲的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抚恤金证足以证实我父亲是原盐城汽车修配厂职工,我当时居住在该宿含区的老邻居职工的签字证明这个房子是当时原盐城汽车修配厂分配职工的住房。



棚户区改造,本来是民生实事,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征收,将原盐城汽车修配厂分给我和父亲的宿舍给了其他人!不知道社区为什么将我们的房子说成是他人的房子。难道仅仅是因为我们是下岗职工,无权无势无钱,我们的房子就可以被人侵占了吗?



盐阜网事认为:五星街道新唐社区是否将该房转给个人汤x山?这个问题应该由五星街道新唐社区向王云霞、黄发、黄文这家人说清楚。如果五星街道新唐社区真的将该房转给个人汤x山,其理由和原因又是什么呢,应当向王云霞、黄发、黄文这家人说清楚。明明人家的户口本子就可以证明这个房子是黄家人居住的房子,新唐社区总不能够以无手续无法处理而采取难言之隐一推了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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