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华裔公民身份涉嫌造假!加国移民部长亲自出马要求遣返


北美报告(微信ID:canadanews)编辑


一次假结婚,政府追究到底。



为了申请加拿大永久居民而搞个假结婚的行为是不对的,但一般而言,不管是不是假结婚,既然都已成为公民了,联邦政府很少会再去追究。


 

但最近一个例子,却发生了不一样的情况。

 

部长亲自递状

剥夺作假公民身份

 

据CTV电视新闻报道,渥太华方面已要求联邦法院颁令,撤销一个在9年前入籍的华裔男子何彦洋(Yan Yang He,译音)的公民身份,理由是他在2004年与一加国本地女子米尔斯(Lisa Marie Mills)假结婚,让他顺利于2006年取得加国永久居民后,复于2010年再取得公民身份。

 

图:胡森


这个案子之所以很特别是因为,一、在过去两年多,渥太华总共只撤销17人的加国公民身份,一般加拿大联邦政府不会轻易撤销公民身份;二、这个case竟“劳动”了联邦移民、难民及公民部长胡森(Ahmed Hussen)亲自递状入禀法院。


胡森的状书上指,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调查结果显示,何彦洋以学生身份从中国来加后,于2004年通过一位专营中加跨国婚姻介绍服务的人士任卫(Wei Ren,译音)安排与米尔斯结婚。

 

但事实上何彦洋与米尔斯婚后两年就离婚,但何彦洋那时已经取得加国永久居民身份。此外,何彦洋也在2010年取得加国公民身份。

 


联邦移民、难民及公民部在状书中指出,米尔斯后来在2011年承认,何彦洋总共支付米尔斯5,000加元酬金,包括结婚当日给出的2,500加元,在与米尔斯离婚后,另外又给了米尔斯2,500加元。

 

当然,假结婚的最确切证据就是她自己说的:“与何彦洋总共只见面5次,从来没有一起居住。

 

根据法例,面临被撤销加国国籍有权被告知并提出书面答辩,但联邦移民、难民及公民部表示,好几次前往何彦洋所报的住址找他无果,而何彦洋迄今也未有回应,更没有作出书面答辩。

 

根据联邦移民、难民及公民部的资料显示,渥太华在2017年4月1日至今年5月7日期间撤销了17人的公民身份,何彦洋的情况相当罕见。

 

无关加中关系
移民政策应该遵守

 

特约评论员丁一味表示,别说取得公民身份,即使你以假结婚方式取得永久居民,要把你遣返都不容易,他举4月13日温哥华头条(lahoo.ca)的一篇有关假结婚被遣返,上诉成功的故事为例。

 

那故事讲到来自中国,现年35岁的李则明(Zeming Li,译音)2002年以留学生身份抵达加拿大,2006年,李则明花了大约3.3万加元,与加拿大女子桑福德(Carmen Sandford )结婚,并在两年后成功移民加拿大。

 

实际上,他们两人只见过三次面,婚后一直分居。取得永久居留资格后,李则明与桑福德办理离婚,之后,又在2016年与一个华人女子结婚,婚后两人育有两个孩子。多年后,李某办理入籍手续时,被发现他的第一次婚姻其实是假结婚。

 


移民与难民委员会向他发出遣返令,但李则明上诉后,裁决员考虑到两个未成年子女的最大利益,而决定李则明可以获得特殊照顾和人道主义同情理由,继续留在加拿大。

 

丁一味说:“李则明还只是永久居民,如果遣返,仍有原居地国籍,而何彦洋已是加国公民,如果剥夺,则有可能成为无国籍人士,照理说,渥京不会随意动用这样的权力。但还是动用了。”



CTV在报道了这事之后指出,这宗撤销华裔加国公民身份个案的时机,恰在加中关系跌落谷底之际…丁一味笑说:“虽然我对渥太华方面动用剥夺公民身份的权力感到不解,但要说是与加中关系有关,倒也不至于,首先,假结婚取得身份本来就是违法,加国的移民身份取消也有溯及既往的例子,王迅的案子中,就有不少人已拿到身份照样被取消的。”

 

“目前为止,何彦洋尚未出来面对,也还没有提出答辩,会不会拿人道理由为自己辩护,都在未定之天,故很难判断案子会怎么走。”丁一味说:“在李则明案的报道中,我在接受你们采访时也提过,加拿大以人道理由让非法者留下来,初心很好,但现在中国在户籍和签证方面都很开放,这个理由是否仍能适用,值得我们思索。”

 

丁一味认为,如果何彦洋在加拿大没有孩子的话(对照李则明案),翻案的机率应该不高,但无论如何,他不希望各界将这案子与加中关系划等号,否则很容易模糊加拿大的移民政策与精神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



作者:李天治

来源:温哥华头条

平台:北美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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