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12 月 10 日 17 时 53 分许,朱某绍驾驶粤 BH180Y 号小型轿车在南山区深南大道东往西方向行驶至南头中学路段时,车身右侧中部与同向行驶斜穿机动车道由罗某军驾驶的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罗某军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接到报警后,深圳交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理。
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于南山区深南大道东往西方向南头中学路段,道路类型为一般城市干道同向四支(宝安大道、前海、北环、107 国道)分叉路段,单向四车道;
且案发现场路段设有行人、非机动车专用道!
调查详情
经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
询问当事人以及调取周边监控视频证实
朱某绍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注意道路周边交通状况,未确保安全行驶;
罗某军驾驶非机动车进入机动车道内行驶,且存在突然斜穿机动车道的行为;
现场监控视频>>>
目前事故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
死亡本可以避免
可在他选择走上机动车道、选择横穿马路的瞬间他的生命被按下结束键
案例回顾
2018 年 11 月 9 日 5 时 42 分许,在光明区公明街道公明北环大道圣堤湾酒店路段,发生一起轻型普通货车碰撞行人,造成 1 人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除此之外,蜀黍还要强调一点!
一次闯红灯 = 地狱走一回
2018 年 11 月 14 日 23 时 38 分,何某平驾驶粤 BD4140 号出租车沿皇岗路往南方向行驶,当行至皇岗路与笋岗路交叉路口时,车头与在斑马线上由东往西横道路口的由崔某亮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左侧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崔某亮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用余生为代价走这条“捷径”
就为了当下的快几秒,快几步
真的不值得 ……
赢不来速度,还输了这一生!
尊重生命,请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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