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明星天价片酬:根本力量在于观众审美价值观的提升

11月9日,国家广电总局在网站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遏制影视圈追星炒星的不良倾向,严格控制综艺节目嘉宾片酬,加大网络剧治理力度。今年以来,广电总局对影视圈不良作风的整治力度不断加强。不过,有制片人告诉记者,有些明星明确提出不降薪,要求公司换个名目进行补偿,更有甚者要求通过境外银行转账。

仔细读广电总局公布的这个通知就会发现,其针对的主体,其实并不是明星们个人,而是直接针对影视公司或演艺公司,这个通知的指向意义非常明确,那就是通过对影视公司或演艺公司层面的严格整治,来间接实现对明星个人的规范化契约运作。

因此,对于这则通知的解读,就不能简单地与明星连在一起,而从这个通知的性质来说,它毕竟只是一个“通知”,而不是法律的属性,这种性质的硬度,对影视公司或演艺公司层面的主体来说,确实可以起到巨大的作用,但这种性质的通知,却难以直接对明星个人产生硬性作用。

其实道理很简单,明星与影视公司或演艺公司之间的关系,属于商业契约关系,只要双方认可,那么就是受法律保护的契约。而明星可以要出天价,这也并不违法,因为“法不禁,则可行”,因此其中的核心,其实更在于演艺公司为何能接受星明星提出的天价?

显然,从商业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来说,只要演艺公司敢接受这样的天价,那就说明演艺公司有着相应的能力消化这一切,并且也可的从中赚取不低的利润,否则,演艺公司就会被天价明星压死。但不言而喻的实际情况是,为何那么多演艺公司虽然都在嫌明星要价高,但却没有一家演艺公司被明星的天价压死?

显然,这是明星们敢要出天价的根本所在,因为明星们知道自己的价值所在,那就是票房的号召力,这是天价明星们在市场上终极价值的表现。而对于演艺公司来说更是深知这一点,不管是在横店影视城,还是在涿州影视基地或是其他片场,都有着大量专业演员常年等候在那里,他们要价很低,甚至可以不要报酬,只是想要一次机会而已。客观地说,他们的演艺水平并不低,但演艺公司为何不与他们签约担纲主演?其实就是担心票房的沉底。

而这次,广电总局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之后,有些明星明确表示不降薪,这说明,他们还是有着超强的底气,而这底气表面上看仅是票房的收入,但从更深层面上说,票房的收入只是一切的结果而已,而不是最根本的原因,那么在一切表象之下,其真正的因果关系到底在哪?

其实,真正的因果关系就在于一些明星身边存在的天量粉丝,是天量的粉丝支撑了明星的天价片酬,而对演艺公司来说,也就是得到了市场的基本保障。但演艺公司要享有这份保障的话,从市场对等原则来说,就一定要答应一些明星开出的天价,因为明星的天价,是一种市场化的“自带流量”,而样的流量,演艺公司是不具备的,因此接受明星的天价,就是演艺公司为了享有这份基本保障而必须要付出的成本。

因此可以看出,明星敢要出天价片酬,其本质刻度就是他们的“自带流量”,因此也可以说,天量的粉丝们才是市场规则根本的力量所在,在一定意义上说,天量的粉丝们当然也是市场规则的参与者,和制定者。天量的粉丝们滑向哪一边,片酬的天平就会摆向哪一边。

但要改变这一切,其实并不是靠谴责就能完成的事,这需要演艺公司、影视公司,以及导演们共原创出能够让粉丝们滑向自己一边的高价值含量的作品才行。有了这样的高价值原创作品,市场就会从深层次上重新洗牌,重新定位,粉丝们也会随着社会价值的导航而滑向更该去的方向。同时,明星们高片酬的价格同盟,也会随着更多观众审美价值标准的提升,而被市场的主流价值观逐步瓦解,最终,分崩离析。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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